《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法规类型 | 地方条例,国内 | 颁布日期 | 2017-12-31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 | ||
文件号 | 鄂政办发〔2017〕103号 | ||
关键词 |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 | ||
摘要 | ,《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旨在转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计划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武汉、宜昌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设区的市和直管市(林区)试点区域分类覆盖率达到60%。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京山县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的行政村,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其他县(市、区)参照以上目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