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实施方案
法规类型 | 地方条例,国内 | 颁布日期 | 2024-11-21 |
发文单位 | 玉门市人民政府 | ||
文件号 | |||
关键词 | 蓝天保卫战 大气污染防治 甘肃 | ||
摘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甘政发〔2018〕63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酒政发〔2018〕68号)和《玉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9〕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底,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