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武汉召开,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省试点建设工作。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省长王国生在会上强调,生态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一个地方的生态品牌也是不可复制的竞争优势。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的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推动转型发展、绿色崛起。
王国生指出,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最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调整了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省试点建设的牌子。省委、省政府打出这一系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合拳”,主要目的是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从法规制度、协调机制、目标考核等层面,形成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要处理好加大保护与加快发展、继承发扬与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近期攻坚与长期坚持等方面关系,抢抓全国生态省试点建设机遇,扎实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要完善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湖北生态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要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三要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净土、生态新村和生态修复等一批重点工程,有效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四要加强规划引导、坚持集约建设,彰显城镇生态文化特色,走低碳绿色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五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突破。六要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消费,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价值理念。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副省长张通出席会议并通报了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主持会议。
会上,随州市、秭归县被授予全省首批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宜昌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3个省环委会成员单位作了述职发言。
编辑:刘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