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23 09:54
来源:中国固废网
继去年发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前不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再次联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均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3年12月26日二部委联发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97号文),和2011年12月28日联发的《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147号文)均同时废止。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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