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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发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以上

时间:2017-01-23 14: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从浙江环保厅了解到,公开征求《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已经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浙江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2.3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6万吨/日。“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全文如下:

附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组织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范围为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扎实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攻坚战,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清运率为98%,比2010年提高4.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8%,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

“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25万吨/日,新增收运能力13630吨/日,新增转运能力14509吨/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59%,均超过规划目标。但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206吨/日(另在建308吨/日),略滞后于规划目标,主要由于项目选址困难、技术工艺反复比选等影响进度。

表1“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表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

垃圾总量: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1894.6万吨,清运量1856.7万吨。“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7%和4.7%。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2万吨,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94千克/日。

垃圾分类:省内所有设区市均已开展垃圾分类,2015年各设区市完成“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50%”的目标;其中,杭州市市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80%以上,并被列为国内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之一。

垃圾处理:2015年底全省转运站规模7.1万吨/日,运输能力6.2万吨/日,全省所有县城均已建立垃圾收运体系。据《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1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共97座,包括焚烧处理设施40座,填埋处理设施52座,其他处理设施5座,处理能力近5.92万吨。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70万吨/日,填埋处理能力2.17万吨/日,其他处理能力450吨/日。全省末端设施基本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三)存在问题

在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问题。一是垃圾分类有待加强,公众对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意识有待增强,垃圾分类的收运与分质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二是项目落地难度加大,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权益的重视,邻避效应更凸显,部分项目前期进度受到影响。三是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由于监管手段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未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二、面临形势与需求分析

(一)面临形势

绿色发展提出更新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我省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重要的环保基础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实现绿色发展要求更好地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达标运行。

美丽浙江建设提出更严要求。“十三五”是我省协同推进“两富”、“两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期。随着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提高,现有部分垃圾处理设施已不能满足日益严格的要求,应进行提标改造和扩容,提高处理处置能力和排放标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是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体现。

社会公众参与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公众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原有的环境保护治理方式正发生着根本性的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领域影响力的强化和深化,将成为环境保护领域未来面临的新常态,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二)需求分析

根据近年平均水平,采用设市城市人均1.15千克/人.日、县城1.1千克/人.日、建制镇1.05千克/人.日、农村0.6千克/人.日和垃圾清运率99%标准预测,预估2020年全省垃圾清运量约2047万吨。考虑到垃圾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75%~80%,预计2020年全省处理设施能力需求约为7.5万吨/日。2015年底全省已具备垃圾处理能力5.92万吨/日,考虑部分填埋设施需要封场或转为应急填埋场约0.68万吨/日,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需新增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约2.3万吨/日。

三、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促进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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