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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保“十三五”规划公布 “十三五”将投入逾四千亿(全文)

时间:2017-03-20 15:58

来源:上海人民政府

  (一)工业污染防治与转型发展

  按照强化源头控制、促进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产业环保准入,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和清洁生产改造。

  1.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按照本市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标准和名录,动态更新本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能效指南,进一步提高钢铁、石化化工等高耗能、高碳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技术要求。

  严格项目环评审批。继续发挥环评“控制阀”作用,104个工业区块外原则上不得新建工业项目(都市型产业项目除外),对符合产业导向及环保要求、发展潜力大且确有改造需求的技改项目,按照不得增加污染排放量和环境风险的要求进行审批。进一步明确104个工业区块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力度,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方案。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转型

  推进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加大劣势产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成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铅、再生铝等11个行业整体调整,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小”工业企业,关停调整小型危废焚烧装置和落后焚烧产能。到2020年,工业园区外四大工艺等7个行业生产点总量减半。落实钢铁调整计划,控制调整全市钢铁产能。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规划留工业区集中,加快推进104个工业区块外化工企业的调整,优先淘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完成工业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到2020年,力争完成3000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

  加快重点地区发展转型。加快推进桃浦、南大、吴淞等地区产业转型,加快推进高桥、吴泾等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研究推动杭州湾北岸地区制造业升级,分类推动普陀桃浦科技智慧城等50个重点区域结构调整。结合“198”区域减量化和“195”区域转型,率先推进外环线以内、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周边、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本岛)等六个重点区域内“三高一低”企业关停调整。

  3.加强工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向社会公开。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设立企业环保违法曝光台。

  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完善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围绕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积极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到2020年,推进2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50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以及节能环保改造项目,清洁生产审核覆盖率达到70%,国家级循环经济改造园区清洁生产实现全覆盖。

  4.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体系

  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限制含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工业废水进入市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104个工业区块和“195”区域已开发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排损,防范风险。推进工业园区内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绿地建设,加快推进金山、合庆、老港等重点环境整治区域防护隔离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区实施集中供热。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全面完成重点产业园区特征污染因子监控网建设,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全面完成104个工业区块规划环评,完善工业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落实规划环评意见和措施要求。全部国家级和30%市级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鼓励支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围绕“创新融合、智慧节能、绿色环保”的发展方针,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基本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环保产业基本格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环保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汽车尾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等环保产品;持续提升环保服务,重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强环境工程承包服务,做实环境信息服务,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积极培育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公司,重点培育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咨询服务业。

  加大环保产业支持力度。结合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落实环保服务企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修订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出台合同环境服务项目扶持办法,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环保产业投融资体系。着力环保产业增强创新能力,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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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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