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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之困倒逼垃圾革命,盘点2017全国垃圾分类进程

时间:2017-12-12 08:49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影

福建福州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300万财政资金予以扶持

6月1日,福建省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启动,市、区两级财政初期拟共同出资300万元用于扶持首批试点。据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期间,将在试点区域对垃圾分四类处理,即湿垃圾(餐厨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含绿化垃圾)。其中,餐厨垃圾是重点和难点,约占垃圾总量的40%左右。

福建厦门:2017年资金投入超5亿 垃圾分类将实现城乡覆盖

12月7日,据厦门市财政局消息,今年来,该局不断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大投入,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的资金保障体系,助推全市垃圾分类工程。2017年总投入资金规模达5.32亿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转运车辆采购、垃圾分类办机构运行、智慧环卫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目前各项资金基本投放到位。

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印发《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

8月21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方案提出,2020年,中心市区在“大分流”的基础上,实现“小分类”,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对生活垃圾中的废旧织物、废旧玻璃和废旧木材等低值可回收物进行精细分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浙江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高度重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2003年相继作出生态省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决策部署。政策正式出台后,垃圾分类处置,在浙江广大城乡更是刮起一股清洁新风,掀起一场“绿色革命”。

浙江省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

8月22日,浙江嘉兴市政府印发了《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2019年,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持续高质量推进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城镇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完善,分类体系运行良好。

浙江省台州市下发《“垃圾革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9月25日,浙江台州市政府印发《台州市“垃圾革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完成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终端处置相匹配的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至2020年,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280台,运输能力5000吨/日。

浙江宁海农村垃圾分类开启“智”时代,45个省级试点村用上智能垃圾桶

8月,针对农村垃圾分类动态跟踪难的情况,浙江宁海在下畈、梅山等45个省级试点村设置智分类数据管理云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区域性垃圾分类数据信息的收集、存储、统计、汇总,打通垃圾分类“户—村—乡镇—县主管单位”和“垃圾产生—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全渠道,推动垃圾分类进入2.0智能时代。

其他省市对于垃圾分类有哪些举措,看过来:

云南省昆明市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措施

6月,《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拟完成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昆明要求率先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启动垃圾强制分类,居民区则以鼓励为主,条件成熟的小区将试点垃圾分类。从今年起,各县(区)政府要确保每条街道、每个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城市主次干道也将设置分类垃圾箱,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案》还提出了昆明为实施垃圾分类而设的“彩色”垃圾收集容器和各类垃圾的处置思路。

安徽合肥33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覆盖居民近50000户

今年9月,《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暂行)》出台,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投放收集、分类运输处理、运营方式、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同时,包河区、蜀山区相继通过公开招投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专业企业,对垃圾进行差异化处置,变废为宝。合肥市局持续推进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工作,扩大覆盖范围,让垃圾真正各归其位。截至10月末,全市试点小区达3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3家,参与居民近17000户(办卡注册),覆盖居民近50000户。

江西省下发《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7月,《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它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湖北省宜昌市下发《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9月20日,湖北省宜昌市印发了《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城区工商系统办公办事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9.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贵州省下发《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11月27日,贵州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黑龙江下发《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10月3日,黑龙江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试点先行。哈尔滨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2017年底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2020年底前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辽宁省下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

9月,辽宁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沈阳、大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盘锦市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新宾县、东港市、辽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其他地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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