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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时间:2018-02-20 09:37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保部门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环文[2018]13号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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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 2018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8 年是全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按照“注重统筹、凝聚力量,打好基础、完善体系,攻坚克难、很抓落实”的思路,勇于担当,密切配合,全面落实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一、牵头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45 号),在省和地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强化综合协调职能,承担组织实施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及时研判分析,加强工作督办考核,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年度攻坚任务。2018 年底前,在总体攻坚目标任务中:

  牵头组织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

  启动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组织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编制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18 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配合农业等部门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 2018 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目标任务。

  二、全面开展河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河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规定等文件,结合攻坚任务,全面推进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配合支持采样单位、质控单位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加快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采集,做好企业污染源信息核实、布点优化、单元划分等工作;建立详查工作调度与通报机制,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导详查工作有关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分析测试,以及样品制备中心、流转中心、样品库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环保部的工作部署和安排,2018 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三、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与能力建设

  健全全省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全面掌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基本保障。环保部门要推进各级土壤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完善监测基础设施配置,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2018 年底前,完成各省辖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2018 年起,在济源-安阳、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南阳-驻马店建设豫北、豫西、豫中、豫东、豫南五大土壤环境监测区域中心。

  四、指导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

  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在产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每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实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全面提升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对 290 家企业开展 5 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底泥重金属(含氰化物)整治河流清单,对其中环境风险较大的,2018 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完成文峪河、枣香河底泥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2018 年,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有关企业重金属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

  五、做好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管控

  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2 号)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环境风险。本着源头预防的原则,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 号)要求。

  动态更新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及时掌握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污染地块风险等级和优先控制名录,并明确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督促土地使用权人等及时填报完善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相关信息,落实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要求;

  将已搬迁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疑似污染地块排查范围;

  对于企业拆除活动,督促业主执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78 号公告),同时做好环保监管。

六、推进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2018 年在全面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同时,实施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先试,探索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模式,示范带动全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洛阳市、新乡市、驻马店市三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三个省辖市的环保部门要发挥总协调职能,强化政府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取得土壤污染防治的经验性成果。

  2018 年 6 月底前,先行区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在国家、省有关部门指导下,新乡市、济源市要启动农用地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郑州市启动污染地块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在农业部、环保部统一安排下,有关省辖市环保部门要协助农业部门完成我省两个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

  七、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224 号)、《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7〕313 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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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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