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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全流程管理体系及健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时间:2018-03-20 10:40

来源:E20研究院

两会召开之际,针对目前我国环境领域的状况,E20环境平台联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科达洁能总裁、江苏科行环保董事长刘怀平、120家环境优秀企业、E20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专业研究智库/联盟四大专业力量,再次筛选出环保产业的20个“痛点”形成20个产业议案——“议20”。本文为议案十一:关于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全流程管理体系及健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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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全流程管理体系及健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摘要:我国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部分环节有所欠缺,并且监管工作机制也有待改进。建议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加强建设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以及跨省联合打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市场行为。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督察愈发严格;管理制度完善加快,政策频繁出台,一系列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完成制定修订;环境改善速度明显加快。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重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未来发展方向。危险废物危害大、污染后果严重,处置不当会造成严重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从“十二五”规划带领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进入全面战略阶段到“十三五”规划持续关注危险废物行业,国家监管趋严,促使危险废物管理逐渐走向精细化、规范化,倒逼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走向正规渠道。“史上最严”环保法于2014年出台,提升危险废物非法经营成本,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惩罚力度。2015年年底,“两高司法解释”修订,明文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三吨以上的危险废物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市场从爆发式成长期逐渐走向成熟阶段。

根据各年度的《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已从2011年的3431.2万吨上升至2015年的3976.1万吨,复合增长率约为3%。由于《环境统计年报》采取企业申报统计的方法,企业覆盖范围有所欠缺以及部分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少报瞒报,E20研究院估计,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量要高于统计数据。依据美、日、英等发达国家危险废物产生量/固体废物产生量比例以及亿元GDP产固体废物量,E20研究院估计,目前我国实际危险废物年产量约为8000万吨至一亿吨。近六成危险废物未纳入《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统计范围。同时,我国危险废物还有分布不均的特点,产生量和处理处置能力各省分布均差距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如山东、江苏等省份危险废物管理较为完善,危险废物产生量多,也拥有足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危险废物贮存量少。而青海、新疆等省份,危险废物产生量高,但处理处置能力严重缺乏,大量危险废物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价格高昂,处理处置费对企业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与一些不正规环保企业签订低价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仅2017年,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就发生多起,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还不完善,面临诸多问题。

(一) 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部分环节有所欠缺

危险废物的全产业链包括危险废物产生、源头分类及鉴别、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暂存及贮存等过程。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底数不清,近六成危险废物未纳入《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统计范围,游离于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外。危险废物鉴别缺乏统一管理,鉴别程序和鉴别机构不够规范,危险废物鉴别难、取证成本高。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建立,难以按照环境风险控制原则提出豁免管理、排除管理等分类管理要求,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同时,我国危险废物转移和运输管理制度不完善,拥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企业缺乏。在处理处置环节,部分地方未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全国有近1/5的地级城市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些地方规划布局不科学,危险废物处置供求关系失衡,处置能力存在缺口。还有些地方对危险废物行业监管不到位,危险废物处置费用虚高,严重制约行业健康发展。而在危险废物暂存及贮存环节,部分地区存在危险废物不当堆存、非法倾倒处置等问题,对环境造成一定隐患。

(二) 监管工作机制有待改进

危险废物各环节管理中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上的职责边界不够明确,权责不够统一,认识上也存在差异,实际工作中存在部门配合不够、政策协同不足、法律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监管涉及各省环保、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导致危险废物跨区域运输存在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如2017年10月侦破的安徽“固态废物跨省倾倒长江”重大环境污染案。目前我国危险废物水上环保监管存在空白,环保部门没有水上执法权,而具有水上管辖执法权限的海事和公安部门等不具备甄别处置环境污染案件的能力。联合跨省、跨部门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急需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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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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