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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文,“三个能力”引领危废行业再扬帆

时间:2019-10-24 09:0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琪

此外,指导意见中还指出鼓励部分产废单一量大的企业,如石油开采、石化、化工、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园区内配套建设危废处理设施,鼓励危废场内处理。同时,指导意见中也指出鼓励水泥窑以及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增加危废处置能力。

《危废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政策均鼓励危废场内自行处置(参考阅读:福兮?祸兮?危废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川渝、苏、晋接连发布危废新政,危废处置攻坚战已拉开序幕)。厂内自行处置危废无需经营许可证将有效减少危废处理成本,未来将会成为产废单一、产量大的产废企业处理危废的首选方式。而第三方危废服务企业也将应运而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或移动式危废资源化回收利用设施。

2018年,水泥窑协同处置与传统焚烧危废处置在焚烧中占比分别为45%和55%。目前,全国水泥窑协同处置规模约有370万吨/年,项目数为57个。而进入2019年后,水泥窑协同处置规模还在持续释放。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对于传统焚烧处置,技术成熟,且在减少污染和改造、运营成本上都有明显优势。但同时,水泥窑协同处置不能完全取代危废焚烧,一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应用范围仍较为有限,仅可处理约15大类危险废物;二是若没有完善的预处理环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难以达到预定效益;三是水泥窑协同处置优惠支持政策不明显;四是危废协同处置危险性大,技术、装备等需进一步升级。在面临危废处置行业准入门槛高、环评严苛、危废不可跨省运输需本地布局等多种困难的情况下,2018年有些危废企业与水泥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现在危废处置市场空间较大的情况下,双方均在危废处置行业中占有一定优势,危废企业与水泥企业的强强联合为危废处置行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合作模式(参考阅读:喜结连理!818传统危废企业与水泥窑协同的婚姻大事)。

危废处置行业的三大博弈关系(水泥窑企业与传统危废处置企业的博弈、场内危废处置与场外处置的博弈以及无害化处置危废与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博弈关系)详情可见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2018(第十二届)固废战略论坛中的介绍(参考阅读:薛涛:四维集约,合纵连横—固废产业年度盘点)。

四、着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十二)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研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危险废物贮存、焚烧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污染控制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推动完善危险废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处置收费制度。

(十三)着力解决危险废物鉴别难问题。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豁免管理清单,研究建立危险废物排除清单。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办法,强化企业的危险废物鉴别主体责任,鼓励科研院所、规范化检测机构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十四)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进长三角等区域编制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应与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十五)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一园一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新建园区要科学评估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

(十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十七)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0月底,聚焦长江经济带,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会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十八)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测试分析、环境风险评估与污染控制技术实验室,充分发挥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控制技术等基础研究。鼓励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难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调查,分阶段分步骤制定重点行业、重点类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

E20研究院分析

针对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指导意见分别从政策管理,鉴别、区域管控、应急响应、打击环境违法等方面提出意见。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实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十)压实地方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督察问责长效机制,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地方,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并依纪依法实施督察问责。

(二十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的工作经费保障。各地应结合实际,通过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多种形式建立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的资金渠道。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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