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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发布(附全文)

时间:2020-03-03 09:29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近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正式发布,将《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文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2月 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 2017〕 148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 2018〕 249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闽建管〔 2019〕 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覆盖范围,不断改善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典型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加强政府推动、资金保障、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更需要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政府主要做好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模式,创新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开展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倡导消费模式转变,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2.属地管理,示范带头。属地政府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主体,要研究制定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年度计划等,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区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社区与物业、小区及各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及事业单位,群众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应带头示范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循序渐进,科学规划。在分类标准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4个大类;在分类收运处置上,按照各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要求,通过区域拆分、整合,科学规划,在时间和流程上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各环节的关系,逐步完善分类流程与线路。

4.源头减量,终端完善。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重点补齐中心城区各类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短板,统筹建设、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配套的终端处理设施。

(三)目标任务

1 . 2019年下半年,在上半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蕉城区至少 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至少 2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心城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至少达 60%(市直、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机构各 60%)。

2 . 2020年,蕉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巩固一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其余的三个街道(乡镇 ),至少各有 3个小区基本建成示范小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 3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 50%以上,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 100%。

3 . 2021年,蕉城区在提升一个街道(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其余的三个街道(乡镇 ),至少各有 6个小区基本建成示范小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 5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分类标准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的原则,居住区域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单位区域生活垃圾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一)可回收物

1. 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二)厨余垃圾

1. 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其他厨余垃圾,家庭生活产生的剩饭、菜叶等家庭厨余垃圾。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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