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6 09: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那么“十四五”我们怎么考虑呢?我想,在看到我们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我们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我们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还是在一个低水平上的提升。这样一个改善程度,或者说我们这样一个状况,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用“三个没有根本改变”来概括当下的形势。第一个没有根本改变,就是我们国家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第二个是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第三个是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所以基于这“三个没有根本改变”,我们认为,下一阶段我们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是非常严峻和艰巨的。换句话说,我们目前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还需要我们在“十四五”继续努力,继续奋斗,继续攻坚克难。
因此,基于这样一个分析判断,我们对“十四五”也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这是我们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最有效的手段,从源头防控,降低污染物排放。因此“十四五”我们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当然是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另外,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第二个要抓的,就是要抓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管力度,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维护我们国家的生态安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绿色生态产品。
第二方面,“十四五”我们还有一项工作,要下大力气做的,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方面最近党中央、国务院也有明确的要求,我们提出了七大体系的建设,包括领导责任体系,包括企业责任体系,包括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等。七个方面的体系,涵盖了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到损害赔偿,这样一个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所以我相信,到“十四五”末,我们这样一个完整的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以后,我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会有一个大幅度提升。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成效还不够稳固,仍不时出现反弹的迹象。特别是在今年春节期间,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和过节,人们的生产和社会活动大幅减少,但是还是出现了重污染天气,请问是什么原因?下一步有哪些举措?谢谢。
黄润秋: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实际上这个问题,春节以来我们就在各种场合都做过一些回应,但是我愿意在这个地方把这个问题再讲一讲。
重污染天气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之一,毕竟这对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好,健康也好,有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受到老百姓的普遍关注。应该说,“十三五”以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重污染天气在我们国家、在一些重点地区发生的频率和发生的强度都在大幅度降低。我给一组数据,比如说我们所处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2015年重污染天气,就是AQI大于200的,平均有36天,一个城市平均下来有一个多月是重污染天气。但是2019年降到了20天,减少了约45%。严重污染天气,也就是AQI大于300的,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平均是9天,到2019年平均只有2天,降低了约80%。北京的改善程度就更高了,北京在2015年重污染天数是43天,去年北京重污染天数算下来只有4天,是个位数,如果算百分比的话,降低了约90%,当然这还不完全稳定。北京去年没有严重污染天气。
所以说,从重污染天气的变化情况来看,我们治理的途径应该说是正确的,也取得了合理的治理效果。但是大家一定要看到,京津冀地区也好,或者别的一些重点地区也好,我们排放仍然偏重。在排放偏重的情况下,我们的改善就比较脆弱。为什么呢?遇到不良天气条件的影响,特别是我们说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就会影响大气的质量,重污染天还会回来,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今年1月底到2月中旬,在春节期间,像刚才这位记者谈到的,连续出现了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就是典型的案例。
老百姓就有这样一个疑问了,为什么这段时间,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活动水平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也大幅度降低,为什么还有重污染天气?实际上,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也很简单,因为大气环境质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排放,另外一个是容量。当排放远远大于容量的时候,重污染天气可能就出现了。
我们看看排放情况怎么样呢?在春节期间,叠加上疫情防控,确确实实老百姓感觉到,我们整个社会活动水平降低了,排放也相应降低了,这是事实。但是降低的这部分,主要是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部分,比如说交通出行,餐饮,另外还有建筑工地。但是也有没降的,维持过去水平的,比如说冬季取暖,这是刚需。另外有一些工业,一些重化工行业,比如说钢铁、化工、焦化,工艺不可能停下来,还要维持生产,这部分是没有减下来的。因此,我们也做了科学的测算,1月底到2月份,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污染物的排放降低量和正常水平相比降低了30%,这就是我说的排放。
另外我们看环境容量怎么样呢?那几天,京津冀地区刚好遇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怎么个极端不利呢?冬季高温高湿,也就是温度高、湿度高,还有静稳,就是没有风或者风力很小,我们叫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因此,在这样一个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这个地区会形成强烈的大气逆温现象。所谓大气逆温,就是上面的温度比下面的温度高,像锅盖一样把这个地方给扣起来了。这样一个现象,也大大压低了边界层的高度,实际上就降低了我们环境的容量。边界层高度是多少呢?正常边界层高度是1500米到2000米,但是在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边界层高度大概是600-800米,降低了约50%。所以综合测算、最保守测算,在那段时间,我们环境容量降低是50%左右。那这个问题就清楚了,这边污染物减排只有30%,但是这边环境容量降低了50%,那么这个空间要把这些污染物塞进去,只有提高密度、提高浓度了,所以重污染天气就出现了。打个比方说,就像我们这个房间,本来可以坐一百人,刚好合适,现在把这个房间的面积减少一半,变成一半的体量,那么要保持这个房间人的密度不变,也得减掉五十人。但是人没有减掉五十,只减掉了三十个,剩下的二十还得塞进去,这样人的密度就提高了。这样重污染天气就回来了。因此,在类似京津冀这样一些排放比较高的地区,遇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完全可能还会回来。这也印证了我前面说的,我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因此,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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