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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21-12-14 16:49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宝鸡市政府网站公布《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意见稿》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对各相关主管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等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纳入评选标准。

《意见稿》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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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地方政府规章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现将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起草的《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304室

联系人:杨磊磊 电话(传真):0917-32603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截止时间:2022年1月8日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2月9


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分类投放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章 宣传引导和社会参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市场参与、属地管理、引导示范、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并纳入对各相关主管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第五条【部门职责】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三)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四)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和处理费收缴标准制定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用地的规划和保障工作;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和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七)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八)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

(九)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财政、市场监管、公安、工信、国资、民政、体育、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供销、邮政管理、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党群职责】 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并加强引导。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资源回收利用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第七条【属地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督促处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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