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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22-01-11 09:11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维系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为导向,探索建立具有苏州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并逐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探索推行GDP与GE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机制,实现苏州发展质量变化情况的常态化跟踪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优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多元实现路径,以建设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为引领,高标准规划建设太湖生态岛、张家港湾,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索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有效通道,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苏州样板”。开展基于生态产品价值的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支持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及绿色产业发展。

健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深化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支持产业园区探索开展环境管家、绿色联盟、产业共生等创新发展模式,通过运用先进生态环境监管模式,高效配置市场环境资源,增强园区发展动力。上线“环保管家”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超市化服务,督促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激活环境治理的市场动力。完善环保技术帮扶机制,对重大项目落实“一企一策”。

五、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制定企业环境管理清单,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积极推广环保自检自纠APP。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发开展行业环保社会承诺。推进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

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国民素质教育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议程,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主体班次、干部网络教育的必修课程,纳入全市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强化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公约。举办各类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引导全社会增强对生态文明理念的认同度、接受度和践行度。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推行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拓展环境质量发布渠道,推进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向公众开放,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12345”政风热线作用,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建立与公众、媒体、环保社会组织沟通对话机制。

强化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环保社会组织管理。以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小额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对话机制,鼓励和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培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创建。全面开展绿色细胞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方向及源头减量转化,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专栏8生态意识培育工程

1.生态文明展示馆。设计打造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展示馆及电子化展示平台。建设一批电子设备,通过互动的方式向公众开展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引入志愿服务机制,将该馆打造成服务港城公众及企业的宣传教育及开放参与场所。

2.生活垃圾分类文化建设工程。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文化,由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方向及源头减量转化,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引导机制,带动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3.湿地宣传教育综合示范中心建设。在吴江同里湿地公园、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常熟沙家浜湿地公园与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融湿地自然生态、人文要素为一体的宣传教育综合示范中心,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

4.湿地生态文化载体示范建设。以水稻湿地、水乡古镇、古村落、湿地文化历史遗存等载体为依托,规划建立水八仙湿地文化载体示范区和太湖渔猎文化载体示范区,集中展示湿地与吴文化、湿地与人、湿地与社区生活生计、湿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等的关系。

第九节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样板、生态环境保护典范。

一、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调整扩展国控城市站点,区(市)和乡镇实现全覆盖,推进PM2.5与O3“双控双减”监测网络建设。统筹优化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在国省控断面周围增设预警点位及溯源点位,重要水体(功能区)市界县界全覆盖,整合其他部门监测点位建立苏州市水环境点位库,实现监测点位可视化。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优化完善区域噪声监测点位。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提升遥感监测解译能力。探索开展野外观测,开展高空视频监控。

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监控网络。完善“用电、视频、工况和一园一档”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排污企业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实现污染源全覆盖、排污过程全覆盖。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控管理自动化水平,发挥热点网格“千里眼”功能,实现全天候监控。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监测,推进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监测监控。完善苏州工业园区等1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的限值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实现限量排放和自动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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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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