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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

时间:2022-01-18 10:23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化水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废水治理,工业园区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张贵庄二期、津沽三期等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一批污泥处置设施,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初期雨水治理,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动态排查治理雨污串接混接点,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完善排水管网汛前清掏机制,降低汛期城市河道污染强度。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推进水稻等种植业农田退水、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和运维,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强化水环境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有效削减入河污染,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建立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管理考评,完善地表水监测考核网络,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持续开展各区水质定期监测、排名、奖惩。

加强水生态保护。加强水生态监测评价,探索建立分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水生态专项调查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加强河湖生态补水,制定重要河湖湿地生态用水保障方案,确定重要河湖生态水量(水位)目标,统筹利用外调水、再生水、雨洪水等水资源,保障重要河湖生态用水,断流干涸河道(段)逐步恢复“有水”,加强河道水系连通、水体流动,加快建设南部河流水系连通、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河道治理及水系连通工程,到2025年,海河干流等重要河湖在正常来水条件下,稳定达到生态水量(水位)目标。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开展永定河、潮白新河、大清河等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大运河天津段生态保护修复,以独流减河西青段沿线为示范,建设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支流入干流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处理工程。加强水生生物保护,试点开展河道水生植被恢复工作,加大对本地鱼类保护,因地制宜开展增殖放流,恢复州河鲤鱼、潮白河鲫鱼等土著鱼类。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推动部分重点河湖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三、强化陆海统筹,巩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深化陆海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防范应对,持续减少入河、入海污染总量,巩固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深化陆海统筹污染治理。巩固入海河流稳定消劣成果,深入实施“一河一策”,统筹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农村污水协同治理,加强总氮排放控制,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到2025年,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总氮浓度达到国家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建立实施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体系、动态台账及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池塘海水养殖标准化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绿色生态养殖,严格管控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到2025年,海水池塘养殖面积控制在900公顷左右。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渔港码头综合整治,加强“船—港—城”协作,完善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治理体系,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到2025年,天津港各港区以及主要渔港全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现状调查及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加强海洋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究。完善“海上环卫”机制,强化亲海岸线、岸滩及海漂垃圾的治理,提升海漂垃圾预测打捞能力。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入海河流水资源统筹调配,推动河口海湾生态系统恢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加强海岸带分类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新增围填海,对历史围填海遗留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引导绿色环保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资源,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加快岸线整治和湿地修复,积极推进临海新城北堤岸线、临港区域生态岸线、南港工业区岸线等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大神堂“退养还湿”整治修复。到2025年,整治修复岸线不少于18公里,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不少于180公顷。加强亲海岸段环境综合治理,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南湾滨水区、东疆保税港区等区域打造生态休闲绿色海岸带。加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态监测评估网络体系,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增殖放流,加强候鸟迁徙路线和栖息地保护,开展近岸海域标志性关键物种及栖息地的调查、监测和保护,积极防控和整治外来物种入侵。优化调整海洋生态红线,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空间监管,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红线监管制度,将海洋生态红线纳入全市生态红线监管平台。

加强海洋生态风险管控。加强沿海石化集聚区等重点陆源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并开展环境风险源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沿海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原油危化品码头、船舶等近岸海域环境风险源专项排查与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防因海上运输事故等引发的次生溢油污染事件。加强船舶装备、物资保障、监测预警预报等能力建设。到2025年,海上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达到2500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评估和受损海域整治修复,落实国家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加强赤潮、绿潮、水母灾害等海洋生态灾害早期预警监测与应急监测,及时发布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信息。

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完善湾长制管理机制,强化与河(湖)长制的协调衔接,建设湾长制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关键技术体系和实施路径研究,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岸段率先建设“美丽海湾”。

四、强化风险管控,防治土壤污染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农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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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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