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

时间:2022-12-13 13:56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12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精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坚持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健全体系、提升能力的工作原则,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昆明海关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完善治理制度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加强与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有关制度的衔接。推动制定或修订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危害特性测试方法、防治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有关地方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

3.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持续开展化学品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落实国家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要求,对医药、化工、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中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4.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结合《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制定实施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逐步在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对大气、水、土壤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推进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监测试点示范,对城区和乡镇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探索开展地下水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完善评估数据库,以医药、化工、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的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筛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