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09:30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24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71号),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升禾环保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8月8日复牌,并于2024年8月2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升禾”。
值得注意的是,升禾环保此前也曾因起诉9家政府单位引关注。
2023年,升禾环保因与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存在合同纠纷事项,公司作为原告,将上述单位诉至法院,涉案金额达6927万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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