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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附建设项目清单!

时间:2024-10-08 09:49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站及处理设施。加快寿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各县(市、区)按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存量建筑垃圾清理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引导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鼓励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财政资金占主导的工程项目,按规定选用获得评价绿色建材标识或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产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建筑、优质工程等奖补政策范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将建筑垃圾处置纳入现有工程渣土管控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市场化收运机制,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绿色建材认证。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一)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模式,推动茶叶、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升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督促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制定粪污处理“一场一策”。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推广一多用、适时揭膜等种植技术,开展加厚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完善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持续完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

(一)强化渔业垃圾源头减量。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桁架式深水网箱等深远海养殖。推广新型环保养殖浮球,加强网箱网围拆除后的废弃物治理、渔业养殖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治和渔港日常清理。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陆海统筹机制,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确保海漂垃圾常态化、专业化治理。采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手段,强化海漂垃圾监测监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市水利局(河长办),市城建集团,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持续开展重点海湾、海上汇流带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加强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推动沿海主要港口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展船舶修造、拆解作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建立健全“无废城市”治理体系

(一)推动“无废细胞”全域覆盖。依托宁德时代、青拓集团等龙头企业,创建“无废集团”;依托宁德核电,创建“无废电厂”;依托蕉城三都岛、福鼎嵛山岛、霞浦下尾岛“零碳岛”建设,创建“无废岛屿”。培育一批“无废小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宾馆”等“无废细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强化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加快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将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重点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依法公开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建筑垃圾、海洋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开展固体废物领域技术创新。鼓励开展锂离子电池梯级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科技攻关,引导低值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保障。市里组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协调推进辖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各地要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地制宜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商业模式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借助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展示“无废城市”建设新做法、新成效;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分批向公众开放,组织公众参与“净滩净海”公益活动,提升公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感、认同感。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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