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0 09:42
来源:瀚蓝环境
2月20日,瀚蓝环境发布《瀚蓝环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对瀚蓝环境收购粤丰环保事件进展进行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交易概述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蓝环境”)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和2024年1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 本次交易先决条件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本次交易须达成的先决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i)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包括(a)完成确认支付及完成股权转让的登记手续(于联合公告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完成);(b)标的公司集团并无因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录得亏损;及(c)标的公司集团与粤展环境之间不存在债务人及债权人关系,且标的公司集团对粤展环境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为免生疑问,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将出售予一名并非标的公司股东(亦非股东的联系人)的人士,因此,粤展环境出售事项并不构成特别交易。
(ii)瀚蓝环境已经完成建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所有必要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及备案程序,包括(a)瀚蓝环境董事会的批准;及(b)瀚蓝环境股东大会的批准;
(iii)完成向瀚蓝(佛山)注资合共人民币46亿元;
(iv)标的公司集团已与相关金融机构、担保人及其他实体(如适用)签订书面协议及/或取得彼等的初步或基本书面确认,以解决以下担保事宜:(a)步忠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步忠”)提供的担保超过其于惠州市中洲环保资源有限公司(标的公司集团的联营公司,由步忠与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40%及60%)的持股比例;及(b)标的公司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如有)提供的担保超过其于标的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或要约人与标的公司书面协定的任何其他财务报表所载的持股比例,且该等书面协议及/或书面初步或基本确认已经有效确认标的公司集团将就相关非合并附属公司承担各自持股比例范围内的有限担保责任。
(v)就适用境外直接投资法律法规而言,已经从或向(a)中国商务部;(b)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c)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a)至(c)分别授权的地方当局或代表或机构获得、办理及/或提交(视情况而定)的所有相关批准、登记或备案或报告(视情况而定);及
(vi)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其要求在(1)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及(2)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达到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门槛时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完成中国经营者集中申报,且获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
(二)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已达成的进展情况
上述先决条件(i)、(ii)、(iii)、(vi)均已达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10月18日、12月26日及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就上述先决条件(v),公司已于近日完成本次交易涉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相应地方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工作,并收到《业务登记凭证》。截至目前,先决条件(v)的第(a)项、第(b)项和第(c)项均已达成。因此,先决条件(v)已达成。
就上述先决条件(iv),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目前尚未达成。
综上,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中,尚余先决条件(iv)未达成,其他先决条件已达成。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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