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类型 |
规划文件 |
颁布日期 |
2021-06-08 |
发文单位 |
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 |
文件号 |
浙江省发改委 |
关键词 |
十四五规划
碳达峰
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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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规划》显示,浙江还将开展多层级“零碳”(低碳)体系建设。到 2025年,乡镇以上“零碳”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数量达到300个,建成绿色低碳园区50个,建成10个“零碳”示范县(市、区)、100个“零碳”示范乡镇(街道)、1000个“零碳”示范村(社区)。积极实践碳中和,规范碳中和机制,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区。鼓励推广应用“碳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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