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2004年全国“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中,查清了放射源底数,安全处置闲置放射源,消除了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由于“专项行动”成绩显著,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汉中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曾志刚同志被授予“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一年治标、三年治本”的指导思想,省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清查“专项行动”中漏报、瞒报、执不申报放射源的违法行为,新查出22家放射源应用单位,共查出放射源122枚(其中在用源41枚、闲用源81枚)。截止2005年4月30日,我省放射源总数为3167枚,其中在用2521枚,闲置646枚。
为给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局党组把先进性教育落实到行动中,重点研究解决长期困扰我省放射源废物库通风不畅,无法收贮镭源的问题,拨专款,指定专人负责,仅用15天时间完成了废物库供电和通风改造工作,确保了高危放射源镭的统一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共处置镭源70枚,其它核素闲置源93枚,共处置闲置放射源163枚,是过去7年处置放射源的总和。
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布署,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在各市环保局配合下,对全省28家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56条,下达限期改正8份。
目前,各市环保局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了辐射环境监管的力度。尤其是汉中市环保局为了加强节假日辐射安全的监管,春节前师俊局长带队对全市34家涉源单位进行辐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其中,共查出9家未进行申报的涉源单位,新查出15放射源(在用源9枚,闲置废弃源6枚);对检查中存在拒报、慌报、瞒报等违法情况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共制作了1份环境违法行为事先处罚告知书,3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