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琳琳)2005年4月28日上午10:28分,《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权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张家港市国贸大酒店隆重举行。张家港副市长周群信先生主持本次签字仪式,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蒋超先生和张家港市建设局局长邹福元先生代表双方在特许权框架协议上签字。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资深副总裁沈国贤先生,投资总监夏勇先生,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刘凯先生,战略发展部经理米云平先生,投资部副经理申宇光先生,张家港市长王翔先生,副市长周群信先生,建设局局长邹福元先生及各局委有关领导。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是金州集团继成功建设了上海浦东生活垃圾焚烧厂、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之后,金州集团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自己投资建设的第一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由金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州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2007年建成投产。
整个项目采用了BOO投资模式建设。此项目选用世界最先进的机械排炉焚烧技术,烟气采用半干式洗涤+袋式除尘器组合工艺,配置两条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和一套汽轮发电机组,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焚烧所产生的余热通过配套汽轮发电机组用来发电,垃圾焚烧后减量将达到80%以上,焚烧炉热灼减率指标小于3%。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焚烧生活垃圾20余万吨。对张家港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