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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出台医疗废物处置试行收费标准

时间:2005-08-01 09:24

来源:河北省环保局网站

为推进城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进程,经市相关部门反复调研测算,近日,邯郸市医疗废物处置试行收费标准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正式进入试行阶段。
    
    该医疗废物处置试行收费标准在参照外市收费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现状和交费单位的实际承邯郸市出台医疗废物处置试行收费标准受能力。具体标准规定:所收费用包括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部费用;对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1.6元/床、日的收费标准按月计收;对没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产生垃圾量2.7元/公斤计收;市医疗废物处理厂未正式投入使用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危险废物处置费;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后,不得重复计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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