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今天公布「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为香港制订未来10年的管理都市固体废物的整体策略。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表示,香港正面对迫切的废物处理问题;并认为现在是公布政策大纲的恰当时机。
她表示,除非改变消耗型的生活习惯,否则香港的堆填区,将在未来6 - 10年饱和。
政策大纲的推动力主要来自废物收费、生产者责任计划和堆填区弃置禁令等政策工具;并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合作伙伴和立法,支持这些政策工具。
明年提交产品责任条例
廖秀冬表示,正考虑按照已除去可再用及可再造物料后的废物量,开征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并预计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收费的条例草案。
至于生产者责任的理念,则是针对消费品由最初生产到废弃的整个寿命周期所产生的环保问题。
她表示,根据外国的经验,生产者责任计划能鼓励生产者设计些减少产生废物的产品,和肩负起回收的责任。
《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拟于2006年提交立法会,从而制订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框架;并优先考虑电器及电子设备、车胎和胶袋等产品,透过附属法例推行特定产品的措施。
须负起减少制造废责任
廖秀冬说:「政策大纲带出的信息简单而清晰,即必须为我们使用过和弃置的物品承担责任。单靠堆填区弃置所有废物并非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我们必须负起避免、减少制造、再用及循环再造废物的责任,并适当处理废物,确保堆填区只接收经处理而无可避免的废物。」
政策大纲提出简单而有效的经济诱因,鼓励大家多些循环再用和减少弃置废物;并勾划出3层架构方针,即避免及减少废物、再用回收和循环再造、减少废物的体积和弃置无可避免的废物,从而达致可持续的都市固体废物管理策略。
至于在全港推行的家居废物回收计划,目标是在2010年达到全港8成市民参与源头分类废物回收计划的目标;而为本地回收业而兴建的环保园,第1期将在2006年年底投入服务。
拟禁部分产品弃堆填区
环保署表示,生产者责任计划、源头分类废物回收计划、环保园和其他辅助本地回收业的措施,例如提供短期租约土地和对有关技术发展提供资助,有助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长远而言,则建议禁止一些已不能再用的产品,如电器及电子设备和车胎等弃置在堆填区。这个建议正好配合生产者责任计划,为有关行业提供稳定的旧产品和物料供应,辅助本港回收工业的长远发展。
不过,一些废物是无可避免的,在最后弃置这些废物前,必须采用其他处理方法,包括焚化,以缩减废物的体积。
廖秀冬呼吁公众就政策大纲胪列的建议及措施,进行全面和深入的讨论,并提供意见。
政策大纲可在环境保护署网页下载,印刷本或光碟在民政事务处和环保署分区办事处限量派发。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