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3-07 09:05
来源:京华时报
回收电子垃圾的企业拟享受税收优惠。这是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昨天列席代表小组审议时透露的消息。
顾大伟说,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很快将出台。条例拟规定电子垃圾的回收由销售商、厂家和消费者三方承担,但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政府主要是制定规则和政策,也有资金上的支持,比如综合利用电子垃圾回收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等。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燕丽提到,电子垃圾问题越来越突出,2005年,80%的电子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二次污染。2006年,北京产生了11.52万吨的电子废弃物,其中包括357万台电视机、洗衣机和空调,以及234万部手机。“现在回收渠道缺乏监管,希望管理法规早日出台。”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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