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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关注: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需完善

时间:2007-03-15 11: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今年的“两会”,民生唱主角,其中城乡垃圾处理这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是困扰许多代表委员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点。关于问题解决的途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院长黄春长等代表认为应该制订《包装法》,严格控制过度包装,减少垃圾处理的压力;而更多像福州市人大副主任高翔那样的代表认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关键在于推进科学的垃圾焚烧技术,净化垃圾处理市场,让真正有实力的国产垃圾处理设备厂家得到发展。 

  垃圾焚烧——与世界接轨 

  高翔说,落后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我国社会发展现状极不适应,已成为制约我国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25%。目前世界上处理垃圾主要有3种方式: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资源化利用。由于政策、资金、技术、选址、清运、监管等因素,我国许多地方所编制的垃圾处理方案大都采取简易填埋方式。表面上看,似乎处理费用相对较低,但这种方法实际上加剧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黄春长表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生活垃圾的数量将呈几何级增长。不少本来预计用十年的垃圾填埋场,用了两年就几乎被填平了。高翔也说,“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大部分地市、县城的垃圾填埋场将满负荷,如何处理垃圾正面临着第二次选择。另外,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靠近城市村庄适用填埋场的地址愈来愈少,开辟远距离填埋场难以承受高昂的清运费用。 

  专家认为,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虽然表面上把垃圾埋了,但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直接威胁到空气、土壤、地下水和饮用水的安全。所谓集中填埋即“集中污染、立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近年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在地的地下水污染已有86%超过国家标准。 

  至于另一种生活垃圾处理的工艺堆肥处理,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资源化目的,但堆肥量太大、养分含量低,长期使用易造成土壤板结和地下水质变坏,所以垃圾堆肥的规模也难以发展做大。 

  在多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高翔认为:科学焚烧处理、循环综合利用是推进当前我国城乡生活垃圾统筹规划无害化处理的最佳方案。焚烧处理是将垃圾置于高温炉中,使其可燃分子充分氧化的一种方式,产生的热能再用来发电和供暖,垃圾焚烧具有减量化最彻底、无害化程度高、资源利用好的显著特点。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大部分均采取焚烧处理再利用。日本、韩国、新加坡和欧盟大部分国家普遍采取垃圾焚烧办法,他们70~80%的生活垃圾均焚烧处理,而我国垃圾焚烧量仅为3.72%,远远低于世界水平。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甚至把埋在地下几十年的垃圾重新挖出来进行焚烧发电,有报道称,德国已经烧尽本土垃圾,每年从其他国家进口垃圾费用高达上亿美元。

  科学选址循环利用 

  尽管随着实践经验的累积,有的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垃圾焚烧处理是个好出路,但由于观念与认识问题,把地点规划在离城区很远的地方,致使垃圾焚烧后根本无法资源化利用。根据我国城乡垃圾现状、特点以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高翔建议,要统筹规划、循环利用,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比如,对于县城乡镇生活垃圾,应选择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方法。一般县城建一座日处理垃圾100吨的垃圾焚烧厂大概花费2000多万元,垃圾焚烧后,可产生热水、蒸汽供生活和工业使用,垃圾渣还可以作为水泥填充料或制砖,很快就可收回成本,实现赢利。这方面已经有了好的例子。浙江省诸暨市丰泉浬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BOT运营模式,应用丰泉集团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特点自主开发的“双回路气化热解”工艺技术,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00吨,占地面积26亩,总投资3000多万元,负责诸暨市浬浦周边7个乡镇的日生活垃圾处理,为近30万农民的卫生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这一中心投产后,完全依靠垃圾的自身热量实现焚烧,垃圾燃尽过程中不须添加煤、油等辅助燃料,在处理垃圾的同时,对炉渣、余热都做出了合理利用,与同等规模垃圾处理企业相比,这一项目体现了建设时间最短、投资最低、日常运行成本最省的突出优势。 

  对大中型城市生活垃圾,则可以采取垃圾焚烧发电方法,实施BOT运营,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推向市场;对于经济开发区和一些远离城乡垃圾收运系统的社区,以及生活垃圾集中困难、收集不便的农村,可就地设置小型炉焚烧,综合利用其热能。福州市西园村是靠近火车站的有3000多人的村庄,原先采用填埋方式,仅运输费每年计17万元,且选址难,后遗症多,后来采取小型焚烧,不仅烧掉全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还为村民提供了十几个就业岗位,利用热能,配套建立市场,开澡堂等,每年从中获利100多万元。

  净化垃圾处理市场 

  为什么有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我国的垃圾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呢?高翔说,这说明了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完善。 

  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为例。根据3年前出台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建设规划》要求,到2006年,应在全国设立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00个,并力争在200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储存和处置。但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国已通过国家环保复核并批准国债下拨的项目仅70个,才占规划达标数的21.15%,即使加上2006年待下国债的13个项目和正在复核的47个项目,合计也只有130个,还不到规划达标数的40%。而且在已下拨的70个国债项目中,大部分还处在招标和筹建之中,真正已建成投入运营的为数甚少。 

  造成建设进度慢的原因,除了一些地方、相关部门执行政策力度不够、工作经验不足外,主要的原因就是建设运营复核审批程序繁多。一个项目,从运营单位的招标确定,到项目选址、环评、技术选择、可研、上报、批准,再实地考察招投标、收费听证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最后进行采购、投建、试运行、验收等,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更为严峻的问题是,我国在运营主体的确定和处置设备的技术选择两个环节上,尚无章可循,问题突出。受利益驱使,一些“三无”(无环保业务经验、无资金实力、无技术力量)公司通过低价策略取得运营资格,他们选择的技术设备总是以最低价为准,其结果是小机械设备厂家、低技术的设备制造商成为首选,技术规范的专业环保设备厂家却成本相对高而无法入围,因而导致医疗、危废处置的环保检测指标往往达不到要求,处置设备形同虚设。 

  高翔说,建设全国医疗、危废集中处置体系,不仅是关乎全国人民健康的政治问题,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专业问题。只有尽快规范医疗、危废处置项目建设运营复核审批程序,制订行业准入制度,设立运营主体认定程序及对设备由国家实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才能有效推进构筑全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早日形成。 

  高翔还建议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具体配套的保障措施,推进医疗、危废处置设施的投建速度。在处置设施选择上,可优先采购已在运行、检测效果较好的国产设备;在方法上,可重点集中采购技术领先、运行稳定、排放达标的企业产品;在科研和技术提升上,可重点培养扶持基础扎实、吸收先进技术强的企业;在资金筹措和运营上,要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处置运营体系;在政策保障上,要在诸如土地、税收、交通、水电、环保方面,尽快出台能够鼓励投资者进入垃圾处置领域的具体措施,特别要对医疗、危险废物收集的转运、计量、排放、处置等方面加强监管和督促,防止投产的处置设施吃不饱、投资者收费难、回报差的情况出现。

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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