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4-12 08:34
来源: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
为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各项指标,加快环卫设施建设,依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特编制我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9座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3000多吨,处理率比“九五”末期提高了近40个百分点,全市80%的垃圾在正规垃圾处理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一)生活垃圾产生量。 2005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14710吨(537万吨/年),2004年—2005年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14吨(44万吨/年)。其中: ——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0490吨(383万吨/年),餐厨垃圾976吨(36万吨/年); ——郊区县日产生活垃圾4220吨(154万吨/年),餐厨垃圾238吨(8.7万吨/年)。 (二)垃圾处理现状。 1.收集运输设施。 北京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由专业环卫作业队伍完成。农村实现密闭化管理地区,一般采取村收、镇运、区处理的管理模式,有部分地区以村为单位组织收集和运输。为减少运输车次、提高运输效率,北京市配套建设了6座大型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5860吨/日。 2.垃圾处理设施。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设施17座,日总处理能力10350吨,其中堆肥80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8%),焚烧22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2%),填埋933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90%)。 2005年北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1.2%,其中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1%,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6.6%。 3.粪便处理设施。 2005年,北京市城区及新城日均清运粪便4700吨,其中城区4080吨,郊区新城620吨。建成投产粪便消纳站13座,为城区服务的9座,郊区4座,总处理能力5200吨/日。城区粪便集中处理率95%,郊区粪便集中处理率50%。 4.餐厨垃圾处理厂。 我市已批准建设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为合理利用资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相结合,既可以提高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又可以共用部分设施,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400吨。 5.建筑渣土处理设施。 北京市建筑渣土具有专门管理机构,实行渣土消纳许可证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许可证核准制度,2005年渣土产生量约5000万吨(含开槽土),登记消纳量为3500万吨,建筑渣土处理方式主要是在指定地点填坑消纳(全市共有21个消纳点)。 6.融雪剂搅拌站。 目前,北京市城区有融雪剂搅拌站5座,储剂能力为5000吨,4小时内融雪剂最大供应能力为8500吨,可解决1100万平方米道路的融雪剂液覆盖,只能满足城区车行道(4730万平方米)实际作业需要的22.9%,不能满足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垃圾产量预测和存在问题 (一)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人口数量、居民炊事用能结构、冬季取暖形式等是影响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理化特性的关键因素。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按照常住人口1650万并综合居民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燃料结构变化情况预测,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16620吨(607万吨/年)。 ——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8930吨(326万吨/年); ——郊区县生活垃圾日产生量7690吨(281万吨/年)。 如果按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800万计,生活垃圾日生量将达到18215吨(665万吨/年)。 ——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9820吨(358万吨/年); ——郊区县生活垃圾日产生量8395吨(306万吨/年)。 (二)存在问题。 1.处理设施能力不足。 随着我市人口的不断增长,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6000吨—18000吨,而目前设施日处理能力是10350万吨,随着8座垃圾处理场的陆续关闭,处理能力缺口将进一步加大。此外,由于历史上缺少规范化处理设施而形成的大型垃圾堆仍在污染环境和地下水,进一步增加了设施需求。 2.设施分布不合理。 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350吨/日,郊区县服务能力不足2550吨,现有设施中80%以上处理的是城八区的垃圾,过去农村地区垃圾处理主要以简易填埋为主,未达到无害化要求,随着农村垃圾纳入城市化管理,要求尽快增加设施处理能力和调整垃圾处理设施的整体布局。 3.处理技术单一,资源化、减量化水平低。 我市垃圾处理90%是靠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量仅占10%,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低。直接填埋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水分的原生垃圾,作业难度大、填埋场安全隐患多,同时填埋产生的渗沥液、沼气处理水平低,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4.设施建设用地日益紧张、选址困难。 随着北京市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功能的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同时用地制度不断完善和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增加了设施建设用地选址的难度。如果不改变传统的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模式,不仅浪费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将面临着垃圾处理设施离城越来越远、运输和处理成本不断增加,填埋场无处建设等问题。 5.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是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健全,收费标准不统一,征收率较差,垃圾处理资金缺口大,不足以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及企业的合理盈利,不利于形成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处理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二是由于此类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困难,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均建在其它远郊区县,这些设施对建设地点产生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亟待建立相应的环境补偿机制。 三、总体思路及目标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调整垃圾处理工艺,加快生活垃圾由分散处理向集中处理转变,由以填埋为主的方式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的转变。初步建立起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处置集中、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改扩建3座,其中:焚烧厂4座(新建),综合处理厂10座(新建),填埋场12座(新建9座,扩建3座),形成焚烧处理能力7200吨/日,堆肥处理能力8050吨/日,填埋处理能力6050吨/日。另外,“十一五”期间将陆续关闭8座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全市共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2座,处理原生垃圾总能力18395吨/日,城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80%。 四、主要任务 2010年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综合处理为主,大幅度减少原生垃圾直接填埋处理量。形成多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通过垃圾分类与焚烧、堆肥、填埋等工艺的有机结合,统筹资源,发挥各类设施的优势,提高垃圾资源化率和土地利用率。同时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执行严格的污染控制标准,有效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产生二次污染。重点加快以下领域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垃圾转运设施能力建设。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主要服务于城八区,随着郊区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普遍采取“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模式,同时为整合区县间土地资源,应加强各地区垃圾转运能力,以实现垃圾集中综合处理。拟新建、扩建7座大型垃圾转运站,日增加4860吨的转运能力,新建垃圾转运设施应设有垃圾分类功能,以提高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二)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的处理受到分布状态和运输条件的限制,同时考虑到尽量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加大垃圾焚烧、堆肥等方式的处理量,规划2010年形成北部阿苏卫、东部高安屯、西部六里屯、南部南宫——董村几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城区垃圾通过焚烧、堆肥、填埋工艺处理的比例达到4:3:3,提高城区垃圾的资源化水平;郊区县逐步形成相对集中垃圾处理设施,打破区县的限制,建设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到2010年前新建或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6座。 (三)推动郊区粪便处理设施的建设。 为提高郊区粪便处理能力,“十一五”期间,拟新建9座粪便消纳站,新增日处理能力3400吨,主要位于延庆、怀柔、大兴等郊区,解决部分区县目前没有粪便处理设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的问题。到2010年城八区、新城地区粪便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 (四)完善相关环卫基础设施。 我市现有融雪剂搅拌站不能满足冬季所需融雪剂的需求,拟新建11座融雪剂搅拌站,可解决3833万平方米道路的融雪剂液覆盖,占目前城区道路车行道除雪面积的81%,建成布局合理的融雪剂溶液生产供应系统,提高城市除雪作业快速处置能力。 拟建设建筑渣土综合利用设施4座,主要分布在昌平、丰台、房山及朝阳等地区,总处理规模10000吨/日(不含开槽土)。 拟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主要分布在朝阳、海淀、大兴等地区,总处理规模1000吨/日。 (五)加快原有设施改造。 加大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力度,改造现有垃圾填埋场的沼气收集、利用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对现有粪便消纳站逐步加装粪渣制肥装置;在有条件地区的垃圾楼,试点安装垃圾分类装置等。 五、主要措施建议 (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一是将加大宣传教育,在小区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及分类收集运输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小区、社会单位的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减少进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总量;二是在垃圾楼、转运站、综合处理厂等处安装垃圾分类装置,通过机械化分选等不同工艺实现垃圾收运中间环节的分类减量,提高垃圾的资源化水平;三是按照《关于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环卫专业的回收系统与社会的物资回收系统相结合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垃圾处理的副产品附加值低,主要依靠收取垃圾处理费(由财政支付)来运营,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后,提高了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垃圾焚烧厂在运营中可以有部分收益,但也不能满足运营需求。因此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市政府投资为主,区县配套为辅,适当吸纳部分社会资金。 (三)加强项目前期手续工作。 目前,我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存在征地难、相关手续办理不适应工程建设要求等问题。为保证垃圾处理设施能够及时的支持我市环境卫生工作,需加快设施征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加大对不同垃圾处理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对垃圾压缩中转站降噪除臭技术、垃圾分拣处置工艺以及再生利用技术、渗滤液处理、沼气利用、垃圾堆肥、焚烧发电等技术及垃圾收集处理信息网络技术等的研发,为我市垃圾处理提供先进、适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支撑。 (五)改革完善环卫设施运营管理体制。 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原则,逐步完善环卫作业市场。推进区县环卫作业队伍的企业化转制。环卫设施建设坚持政府投资为主,继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新建项目试点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标确定投资建设和运营者;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进行改革试点。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环卫设施经营,吸引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我市环卫设施的运营水平。 (六)探索我市垃圾收费机制。 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步伐,更好地促进本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深化我市环卫体制改革,减轻财政压力,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探讨垃圾处理费用收取方式与分配原则。 对城四区下放垃圾处理的事权及财权,研究建立经济补偿机制,由垃圾产生区县向设施所在区县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平衡区县间的利益关系。 对区县垃圾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核定垃圾排放控制指标,探索实施阶梯式收费方式,超限额部分实施加价收费。 六、实施进度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环卫及生活垃圾设施的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见附表。 “十一五”时期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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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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