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威海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批准,威海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威海市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供热)项目(下称“项目”),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威海市垃圾处理厂预留地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约70亩。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700吨/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技术,总投资约2.8亿元。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威海市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市区行政区域。
二、 招标内容和主要标的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项目的收益来源主要包括供热销售收入和垃圾处理服务费。在确定特许经营期期初垃圾焚烧供热蒸汽销售价格和特许经营期内保底垃圾供应量的情况下,项目招标的主要标的为特许经营期初的垃圾处理价格。
三、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不超过两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备类似业绩经验:在过去5年内,投标人具有运营和维护平均日处理规模600吨以上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或供热项目的经验,且已成功运行1年以上。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近3年平均净资产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投标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和总资产乘以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
3、 禁止重复投标:无论是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同一法人或组织对项目只能投一次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四、 招标咨询机构
本项目招标咨询机构和财务顾问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
五、 招标文件购买
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万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购买时间: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10:00 ~16:00时(北京时间)。
3、 购买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威海市垃圾处理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曲浩: 13869021287(邮箱:
[email protected])
蔡建升: 13911665058(邮箱:
[email protected])
张笑戬: 13810193111(北京)/15098121921(威海)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固废网(
http://www.solidwaste.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建设项目网(
http://www.cein.com.cn/)
威海建设信息网(
http://www.whci.gov.cn/)等媒体上发布。
威海市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编辑: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