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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成效

时间:2008-09-24 11:41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2007年,天津市万元GDP能耗下降至1.016吨标准煤,降幅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二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03%,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4%;万元GDP取水量降至47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5%;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0天,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7.7%。

  天津市取得这些成绩,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结果。

  规划指引,统筹发展促转变。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天津市就实施了“工业东移”发展战略,初步调整和优化了产业结构,为循环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世纪90年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引入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着手建立生态工业园区,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泰达模式”,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本世纪初,天津市建立子牙工业园,形成了静脉产业集中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有效地提高了铜、铝、铁、塑料等资源的利用率。

  “十五”期间,天津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基本保持在8.6亿立方米左右,能源消耗总量增长幅度控制在6%至10%,经济增长率年均达到13.9%。这组数据表明,天津市以水资源消耗的零增长和能源消耗的低增长,实现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5年以来,天津市将循环经济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滨海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导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向循环经济转型。2006年,天津市成立了“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展改革委、经委、环保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同时,市政府还相继下发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门分工意见》,明确了天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发展重点、部门分工和监督检查制度,形成了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扎实推进。

  今年,天津市又着手编制《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思路、布局和重点任务。

  优化环境,大力推广五种模式。天津市从制定政策法规入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出台了《天津市试点小城镇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和《天津市试点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拟定了《天津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将《天津市循环经济条例》纳入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使循环经济发展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从2007年开始,天津市设立了2000万元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纳入一般性地方财政预算。两年来,重点支持了天铁冶金集团高炉干法除尘余热发电、渤化集团长芦汉沽盐场利用滩田苦卤等25个示范项目,带动相关投资8.7亿元。

  这些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节约标煤9.4万吨、节水313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9万吨。同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也分别设立了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有效提高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天津采取了先示范试点,取得成功后再逐步推开的做法。目前,天津市已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天津子牙工业园、北疆电厂和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等六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同时,还培育了一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和小城镇。

  通过示范试点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天津北疆电厂为代表的企业集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代表的综合性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子牙工业园为代表的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临港工业区为代表的现代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以华明镇为代表的小城镇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五种模式,并逐步向天津全市范围推广。

  节约资源,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天津市着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截至2007年底,建设各类回收站点5000多个。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等城区的5个分拣加工中心已建设改造完毕并投入运营。废不锈钢、废钢炉料、废钢材、废旧轮胎等专业交易加工中心初具规模,交易额逐步扩大。2007年,天津市废旧物资回收量达540.8万吨,交易额达70多亿元。

  天津市还积极研究工业废物资源化的相关技术,并大胆实践,对多年来困扰全市的钢渣山、碱渣山、粉煤渣山进行彻底治理。目前,全市的钢渣、碱渣、粉煤灰等“废料”变成了生产优质建筑砌砖、水泥、环保烧砖及工程土的原料,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他们在天津碱厂近百年堆存的2400万立方米碱渣山上建成占地33万平方米的环保型公园——紫云公园。

  近年来,天津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实现了废物末端处理资源化,实现了城市污水、垃圾资源化。全市建成了纪庄子等17座污水处理厂,天津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183万吨/日,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约占天津市年产生活垃圾总量的四分之一,可发电1.2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8万吨。

  合作交流,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初,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来天津访问期间,与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就加强双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2007年5月7日,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和日本北九州市市长北桥健治交换了天津市与北九州市开展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备忘录。此外,我国与新加坡共建的中新生态城落户天津滨海新区,这种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可复制的城市建设模式,将对天津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城市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200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将天津市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这标志着天津市的循环经济发展已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将按照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城市与区域大循环、国际超循环有机结合的总体发展思路,根据国际港口城市、经济中心城市和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采取政府大力建设、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方式,力争到2020年率先把天津市建设成为资源高效利用、三次产业互动、动静脉产业结合、生活方式文明、生态环境优良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其主要标志是,建立起循环经济为主导的三次产业生产体系,实现清洁生产和资源的集约利用;建立起全社会的资源回收分类体系,固体废物资源化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立起循环经济的多方面保障体系,形成适应其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起循环经济的全社会参与机制,使循环经济发展成为大多数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

  据了解,未来5年是天津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天津市这一时期的阶段目标是:大力实施循环经济“11253”工程,即建设100个国家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小城镇、社区等),建成1个覆盖全市、辐射周边、连通国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搭建20条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骨架,培育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5种模式,建立和完善人才技术、政策法规、生态保障3大循环经济支撑体系,进而带动天津市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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