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辽宁鞍山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

时间:2009-01-24 08:39

来源:鞍山市政府

   20日,鞍山市环保部门组织对原鞍山水星轮毂责任有限公司遗留的240多桶废弃的六价铬、镀镍光亮剂、铅上沉锌补充剂、氟化铵以及废硫酸液等多种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液)进行紧急无害化处理,避免了自来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在市环保部门开展的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已破产的鞍山水星轮毂责任有限公司遗留有240多桶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液)散放于拆扒现场,没有任何的防患措施。因为该公司距鞍山自来水铁西水源地垂直距离不足500米,六价铬、氟化铵等均属危险废物,一旦泄漏渗入地下将会污染自来水水源、造成自来水水源污染事故。为避免危险废物造成污染事故发生,市环保局紧急联系了具有处理危险废物能力的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对这些废弃物(液)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编辑:张倩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