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管理方式上,将建筑垃圾管理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纳入重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目前正在进行升级调试,正式投入使用后将极大地方便全市建筑垃圾从业单位或个人办理手续,节约时间和资源。
二是从管理措施上,拟联合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的破损维修规范,发现破损必须按要求进厂维修或重装,不断提高密闭运输的有效性;积极协调市公安交管局,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是否完好纳入年审范围,从多方面控制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发生的污染问题。
三是从管理手段上,定期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 在建筑垃圾运输方面,坚持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审批制度,做到非密闭车辆、密闭装置破损车辆不予发证,工地控尘设施不到位不发证,保证了办证质量;对动态巡查中查获的撒漏严重、密闭装置破损车辆坚决收回《准运证》,使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得到较好控制。
四是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整治方面,坚持全面普查,分类处理,疏堵结合。对通过行政审批,但未按要求规范运营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责令暂停运行限期整改;对未经行政审批,控尘条件基本具备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责令停止运营,完善控尘设施设备,并按程序申报,经行政审批后方可运营;对完全不具备控尘条件的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坚决实施关闭。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建筑垃圾产生比较集中的区域积极设置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并着重控制好扬尘污染,以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
五是在全市统筹方面,要求各区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消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争取管理主动权,统筹安排全过程的管理,落实事前管理措施,做到情况掌握准确,规范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指导服务到位。
六是在完善立法和监督工作方面,草拟并形成了《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该草案正由法规部门按立法程序积极推进。该《办法》正式出台后,将使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使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和消纳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宜居重庆”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姚森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