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13 10:59
来源:国家环保部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整治任务,8月16日至20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长沙电监办等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省重金属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市州政府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集中整治的通知》(湘政办函 〔2010〕 58号)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整治文件资料,对 231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
总体来看,全省各级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措施得力,检查的企业大多数都能按要求进行整治,基本完成了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阶段性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开展整治以来,全省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湘、资、沅、澧和洞庭湖流域迄今无一次监测重金属超标,未发生一起涉重金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汇总后报省政府通报各市州,责成各地切实采取措施整治到位。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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