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13 15:18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今年辽宁省丹东市将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力度,确保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率、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中,环保部门将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与各级环保项目审批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审批产生危险废物项目时实行备案制度。组织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全部安全处置、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未落实等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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