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4 09:21
来源: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近日,位于桐乡市崇福镇的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再获该市国税局批复,同意延长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期限至2015年。该公司自2004年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来,投资规模超过3亿元,并于2007年成功通过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成为嘉兴市首个通过认定的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利用焚烧炉对生活垃圾中可燃物质进行焚烧处理,通过高温焚烧后消除垃圾中大量的有害物质,达到无害化目的,同时利用回收到的热能进行供热、供电,产生的废渣添加水泥、黏土后也可制成环保建材。该项目采用中科院研发的“循环流化床”技术,全封闭焚烧,有效避免燃烧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生产中的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目前实现每天消耗城市垃圾700余吨,日供电量超过万22kwh,实现年销售2.6个亿元。
在获得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同时,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也获得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桐乡市国税局立足地方经济促转型、调结构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优惠政策,通过实地查阅原材料入库单、磅码记录、原材料台账、化验室配料单、原材料抽样化验情况单、微机配料系统、产品台账、生产日报表、成本记算表等资料严把审核关,同时对企业做好政策辅导。据统计,2013年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享受即征即退销售额7909万元,累计办理应退增值税772万元,极大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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