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9 18:37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成苗苗
近几年,垃圾焚烧厂邻避事件,面对汹涌而至的对垃圾焚烧厂的抵触情绪,E20环保产业平台提出“蓝色垃圾焚烧厂”的概念。“蓝色垃圾焚烧厂应该是以垃圾焚烧厂为主体的蓝色垃圾焚烧体系,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理念,在这个体系里面政府它是起到一个主导的作用,对环境的质量负责。”这是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刘思明在“2014(第二届)上海垃圾焚烧热点论坛”上这样评价蓝色垃圾焚烧厂。她认为在蓝色垃圾焚烧体系中,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公众有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从三个方面提出自己对体系建设的认识。
图为: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刘思明
政府肩负着垃圾焚烧厂的主导作用——做产业支撑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垃圾焚烧产业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政府委托企业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有环境保护的建设目标和运营目标,因此,刘思明认为,政府应通过验收来检验我们环境保护的建设目标是不是达到,通过监管来检验环境保护的运营目标是不是达到。
在循环经济中,垃圾焚烧厂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垃圾焚烧厂产生电能,提供到老百姓家,老百姓家产生垃圾,又到垃圾焚烧厂。循环的过程中,进入焚烧炉的垃圾必须经过分类筛选。“资源化分类应该在老百姓家里进行,可以直接在垃圾焚烧厂利用,我们很提倡生活垃圾资源化分类的机制,但这个机制应该政府主导来形成”,刘思明说道,“如果在垃圾焚烧厂前端建立分选机构,这个环节操作工况很恶劣,并且是造成二次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因此,她建议有政府主导进行垃圾分类。
另外,刘思明认为,当生活垃圾焚烧厂如果出现突发性事故的时候,作为城市应该有相应的应急管理的机制,而企业的应急能力有限,这个机制应由政府来主导,为垃圾焚烧企业减负。
企业承担建设蓝色垃圾焚烧厂的主体责任——与环境和谐
作为企业代表,刘思明深知自己减负的责任,她说:“企业承担建设蓝色垃圾焚烧厂的主体责任,它最主要的职责就是要与环境和谐。”在她看来,想要达到与环境和谐的目标,国内垃圾焚烧厂技术水平并不亚于国外,甚至已经超过了国外垃圾焚烧厂。“但是我们和国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差距在于运营管理。”刘思明指出,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三个方面,才能实现与环境和谐。
首先要确保全年365天安全顺心,所有的监测和监控仪表应该是计量准确并且真实可行,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所以安全、顺心是我们垃圾焚烧厂特别是蓝色垃圾焚烧厂必备的;
第二,排放达标。这个达标排放包括确保烟气排放达标、污水排放达标、飞灰妥善处置、炉渣热灼减率合格、噪音合格、炉膛内烟气温度计停留时间合格。达标情况不仅限于正常工况,还应包含启停炉或者其他非正常工况下的达标。代表时间是全年365天稳定达标;
第三,企业经营应该有合理的经济效益,如果没有合理的经济效益,企业难以达到安全顺心和达标排放。
监管推动垃圾焚烧企业诚信运营——与公众和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总编傅涛曾指出,垃圾焚烧厂建设最终的目的应该是让公众满意。刘思明的理解于此不谋而合,她认为,未来的蓝色焚烧厂,应该达到与公众和谐的目标,并且建议用监管的方式来助推企业诚信运营,倒逼企业达标排放、安全顺心生产。“我们倡导政府委托专业的监管公司驻厂监管,并且赋予监管公司相应的权利和职责,公众代表可以参与驻厂监管。”这样才能更有力得推动健康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不侵犯周边住户利益,达到公众和谐。
公众参与也是公众和谐重要的一环,然而长期以来,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并没有理性的认识,导致一些片面或者不理智的反应。刘思明建议对公众代表进行专业性的培训,并且定期更换公众代表,让他进厂监管,代表民众的声音,看到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厂如何运行,从而消除反对情绪。
同时,刘思明认为监管公司应该有自己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此系统和垃圾焚烧厂既有联系又相对独立,来助推企业诚信运营。
作为需要担负主体责任的企业,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也一直在垃圾焚烧领域探索,公司成立于1998年, 2012年成为了水务资产旗下的专业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专业性的投资公司。此后组建了技术研究院,与重庆市科技学院和美国卡万塔公司联合组建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研究院并且主编和参编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经过15年发展,三峰环境旗下已有1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8个城市有60条垃圾焚烧炉供货线,日处理垃圾32000吨。刘思明在发言最后表示,三峰环境也将不遗余力,为建设政府主导、环境和谐、公众和谐的蓝色垃圾焚烧体系作出努力。
编辑:蔡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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