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9 10:00
来源: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
作者:黄冬
工矿企业的场地污染,农药和化肥的大量使用,工业三废的不断增加……土壤污染问题触目惊心,“给地治病”势在必行。
据估计,我国2014~2020年,土壤修复有近7000亿的市场。但由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滞留时间长,具有难降解性、隐蔽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修复往往工艺复杂、成本较高、责任主体追溯难度大,而工程资金筹措困难问题尤为突出,甚至严重制约了我国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
研究可见,在目前开展的土壤修复项目中,资金的主要来源仍旧是政府,而通过市场融资开展的项目目前较少,仅占6.3%。商业模式的匮乏导致市场发展滞缓。
雪上加霜的是,我国至今并没有颁布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场地治理等相关法律,那么土地污染了,谁来治理,钱怎么出?
也许通过借鉴美国的《超级基金法》可以加快我国土壤修复法律制度建设的进程。
超级基金是指美国政府旨在有效、迅速治理或者救助危险废物场所而专门设立特别资金,主要来自征收的环境税以及国会的预算。它的杰出贡献在于:无比严苛的确立了多重归责原则,即严格责任、连带责任和追溯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不论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都要对自身的行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
当多方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负有共同的、连带不可分的责任时,受害人可以要求其中一方赔偿全部损失,也可要求多人赔偿全部损失,当事人对超过自身承担的份额可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追溯责任
潜在责任人对在美国《超级基金法》通过之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包括清理行动或者支付救助费用。
立法者认为:谁产生了危险废物,谁就有义务清除它,不必考虑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即使当初危险废物排放是完全合法的,也无法避免承担责任。
可见,责任主体的问责制为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资金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
编辑:曲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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