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城区规划范围内,实行“户分类袋装-专业队伍收运-区垃圾场处理”模式,由环卫部门在垃圾屋或中转站直收直运集中处置生活垃圾。(2)离城区垃圾场较近的乡镇、村庄,实行“户集-组分类-村(组)收-乡镇转运-区集中处理”模式,由区垃圾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圾。(3)在离城区垃圾场远的乡镇、村庄,实行“联户收集-村(组)分类收运-乡镇处理”模式,由乡镇集中处理生活垃圾。(4)在离乡镇垃圾填埋场远而村民居住又相对集中村落,实行“户集-村(组)分类收运-村处理”模式,由村民委员会集中处置生活垃圾。(5)在边远山区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实行“户产-户集-户处理”方式,由农户按照区环卫部门教授的处理方式自行处置生活垃圾。
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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