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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该何去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这里!

时间:2016-07-18 17:31

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

随着社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资源消耗量迅速增长,废弃物产生量急剧增多,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如何有效地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垃圾处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的一些国家,它们在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1德国:视环保问题为仅次于就业的第二大问题

德国是公认的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垃圾处理的封闭式生态系统早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早前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的德国人把环保问题视为仅次于就业的国内第二大问题,所以全民重视是德国垃圾处理成功的基础。在德国,每个公民都必须对垃圾严格分类,小区的垃圾点都有几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比如,棕色垃圾桶装有机垃圾、黄色垃圾桶装轻型包装垃圾、白色垃圾桶装透明无色的玻璃制品、绿色垃圾桶装有色玻璃。并且考虑到噪声污染,装玻璃的垃圾桶统一安放在专门的回收区。小区里一般没有公共垃圾桶,通常是每栋楼有专属的垃圾点。在一些地方,垃圾桶还会被作为私人物品,可能还会上锁。

德国的城市政府每年会印发专门的《垃圾分类说明》和《垃圾清运时间表》,并挨家挨户投到各家邮箱。清运车辆会按照时间表,到居民区收运各种垃圾。“环境警察”也会不定时抽查。另外,德国还实行塑料瓶和易拉罐回收押金制。为了保证尽快有效回收这些瓶罐,在居民购买瓶/罐装水、饮料时,会在价格里提前征收瓶罐押金。消费者将空瓶罐丢进机器之后,会返回之前的押金。另外,德国的垃圾填埋比例很小,生活垃圾要先进行焚烧处理才能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的基本上都是灰渣。即便如此,随着循环利用的比例越来越高,德国的垃圾焚烧厂甚至面临着无垃圾可烧的局面。

1996年10月,德国政府颁布了《循环经济法与废弃物处理法》,并首次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之中,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对废弃物处理的观念。该法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和“全民责任”,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从摇篮到墓地”的管理。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直到产品的生命终结而进行的废弃物处理,必须贯彻始终。同时,消费者必须遵照法律规定进行废弃物处理。在整体法律框架搭建好后,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比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荷兰: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到极致

荷兰是最早开始实行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也是垃圾处理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在荷兰,人们已经养成习惯,把生活垃圾和可回收的纸张塑料等分类装袋,在每周固定时间由不同的回收公司上门收取。对于大件的固体垃圾和杂物,市政厅会组织在社区里进行大件垃圾回收活动(荷兰人称之为“垃圾日”),在这一天,居民们通常会把家里彻底清理一遍。

这种活动,通常是由市政府和资源回收公司联合举行,一般是在周末,在社区一个空旷的地方,临时设置若干巨大的垃圾箱,居民们也是全家出动,车载手提,把清理出的无用物品和大型垃圾,统统运到活动场地,按照分类抛到不同的垃圾箱内。在荷兰,社区里的生活垃圾箱每天清晨由垃圾车回收,同时定期会有清理车来给这些垃圾箱逐一清洗消毒。频繁的清理和定期的消毒处理,荷兰的垃圾箱基本上没有什么异味儿,所以丢弃生活垃圾时也不会因为难闻的味道而远离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在荷兰,环卫工和其他为市政厅工作的职员一样,属于公务员类别,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去做的,所以荷兰的环卫工人工作十分认真细心,保证了垃圾的快速、有效、正确处理。

3瑞典: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实现垃圾减量化

在瑞典,人们自觉地保护环境,科学合理地处理各种生活垃圾。政府对国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瑞典大多数家庭有很多垃圾桶用于存放不同种类的垃圾:电池、生物可分解物、木质材料要分类;有色玻璃和其他玻璃要分类;铝和其他金属要分类;新闻纸和硬纸盒也要分类,这两种纸以外的纸则属另外一类。此外,瑞典人对这些垃圾细致分类之前还要进行清洗,因为有奶渍的牛奶盒不能回收,带有标签的金属罐也不能回收。瑞典有专门的垃圾收集服务者,但他们只收集特定的垃圾,一般是生物可分解的剩菜残羹。对于没有被收集的垃圾,瑞典政府在大多数的社区设立垃圾收集中心,在其中放置许多标有颜色标识的垃圾容器,以方便人们将已经分好类的垃圾投入专用的垃圾容器。如果没有提前分类,扔垃圾时就会犯难,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人们进行垃圾分类。

瑞典在培养国民垃圾分类意识上足足花了一代人的时间。对于那些偷懒不愿意去分类的人,瑞典政府重新设计垃圾容器来提高乱扔垃圾的难度。瑞典强制的回收体制是按以下流程设立的。首先,消费者对垃圾进行清洗、分类并将其运送到收集中心,然后由政府委任的垃圾收集服务者将其运送到区域中心,在那里垃圾将被回收利用,未回收利用的垃圾则被运到集中的回收工厂进行再生利用或焚烧,最后剩下的垃圾将以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早在1994年,瑞典政府就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制”,即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在其产品上详细说明产品被消费后的回收方式,消费者则有义务按照此说明对废弃产品进行分类,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处。十多年来,生产者负责回收物的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产品包装、轮胎和废纸,到汽车和电器产品,再到办公用纸、农业塑料和废旧电池等。对于那些没有能力组建回收再利用体系的企业,瑞典成立了专门机构,如REPA(生产者责任制登记公司),让机构代为履行生产者责任制的义务。这些专门机构是非营利性组织,宗旨是为瑞典企业界和环保事业服务。这样一来,瑞典的生产者责任制度迅速普及,以经济激励的手段使得企业从根本上实现了垃圾减量化。

4奥地利:生产商负责产品包装垃圾处理

在垃圾源头方面,奥地利广泛宣传提倡布袋、纸袋和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环保布袋在奥地利早已经成为时尚;奥地利还规定所有的生产商要负责处理产品包装剩余物,并对使用不可降解和再生的包装材料征收重税,所以在奥地利很难看到各种花样的过度包装。

垃圾回收和处理方面,在奥地利的路边,分别设置很多用来装不同种类的回收箱。其中可回收的垃圾都会被送到专业的处理公司或组织回收利用。对于一些特殊垃圾,则必须送往专门的地点,由专业人员回收和处理。最终,无法回收的垃圾进行焚烧,焚烧残余物的体积大概只是原来的百分之一,并且残渣还会进行压缩后再填埋。奥地利的垃圾填埋场技术要求很高,设有各种防泄漏的措施,保证这些填埋的垃圾能够在填埋年限内不泄漏,从而保障地下水和土壤的洁净。同时,他们还认为未来垃圾处理技术提高后,这些垃圾或许还可以成为可利用的资源。

5比利时:从包装垃圾回收入手, 减少垃圾产生量

据调查,比利时90%以上的家庭会严格分装垃圾,分装垃圾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自觉行动。比利时也早已成为全世界在垃圾分装方面的楷模。每年年初,环卫局都会给本区居民发放一份关于垃圾处理的通知或小册子,居民可以从中详细地了解到环卫局在新的一年里对垃圾分装的要求,以及扔放垃圾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比利时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非常严格。书报纸张必须放在黄色垃圾袋里;塑料瓶、金属包装罐和饮料盒必须放在蓝色垃圾袋里;不能再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必须放在白色垃圾袋里;废弃的玻璃制品必须扔放到专设的玻璃回收筒里;废旧家具等大件物品只能在规定时间扔放到规定垃圾点,或者花钱请环卫局派车拉走。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检查人员会给当事人贴一个提醒通知,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比利时也将垃圾处理的重点放在了商品的包装上。比利时政府特别组建了两家大型专业公司,负责处理工业包装垃圾和生活包装垃圾,使绝大多数的废弃包装垃圾得到回收利用。此外,比利时多年来还大力发展和推广垃圾处理技术,包括生物能源技术、金属材料回收技术等,利用垃圾发电,从垃圾处理中“寻宝”。

6日本:从教育入手,树立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意识

受到人多地少、国土面积狭小等客观因素制约的日本不能如其他国家一样大规模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在日本,焚烧是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为了解决垃圾焚烧带来的环境难题,日本政府发起了大规模的垃圾分类运动,并在垃圾处理链前端做了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垃圾焚烧厂开始大规模减少。日本的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在实施过程中,倒放垃圾根据垃圾种类有所不同,按照垃圾倒放日历,务必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当天早上8点以前)倒放在指定的垃圾点。可燃垃圾必须装在市政府制定的可燃垃圾袋内。细致的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已经成为日本全体国民的日常生活习惯。

垃圾的收集和转运由各区负责,各区根据本区产生垃圾的种类以及垃圾产量的季节性变化制定详细的收集计划,对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及收集频次进行合理的调整。对于部分收集运输范围较大的城市,通常会设立垃圾中转站,以便把垃圾从中小型车辆转载到大型运输车辆,因此提高了垃圾收运的效率。废弃物处理产业中垃圾收集运输的费用所占比例极高,因此通过提高垃圾收运的效率可以削减经费负担,并且可以维持及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采用中转站运输方法:即小型车所收集的垃圾,通过投料斗压缩进入集装箱。中转站可以把3台2吨的车辆的垃圾压缩进入一个集装箱内。压缩完垃圾的集装箱通过大型集装箱卡车运往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

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走向循环经济之路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不仅是依靠法律体系建设,政府的管理,还有全体公众的参与,自觉遵守分类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是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环保教育被列入日本义务教育法进入中小学课本成为必修课。日本孩子从小被传授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意识。

7韩国:立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韩国政府在1986年出台了《废弃物管理法》,并于2012年对该法做出了“按量付费”的调整。韩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4类不同的种类,并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回收,不遵守制度者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该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地促进了市民的自觉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开始考虑包装处理问题,企业也开始考虑如包装轻量化、减少一次性包装的使用等。据了解,该方法应用后,韩国垃圾处理减少了33—37%。1995年韩国人均日生产垃圾为2.3公斤,2006年则为0.95公斤,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如今,韩国对食物垃圾进行收费主要采用三种方式,第一是射频识别卡(RFID),居民用卡打开特制垃圾桶,将垃圾扔进去。系统会自动称重,然后记录在用户的账户里。用户需要每月缴费;第二是付费的垃圾袋,特制垃圾袋按容量定价,在首尔,一个10升的垃圾袋售价为190韩元 (1元人民币);第三是条形码管理系统。居民可以直接将食品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并购买垃圾桶上的条形码贴纸。

小结

总体看来,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做法实际上大致相同。基本都是从严格的垃圾分类到不遗余力的回收利用,再到焚烧处理和最终残渣的填埋。早在1996年,我国就实施了《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标准,但是20年过去了,合理有效的垃圾处理机制仍未能普及开来,公众的意识也一直原地打转。垃圾处理之所以如此复杂,与公众环境意识和分类自觉性的欠缺分不开。在这方面,其他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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