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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十三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投资2518亿(附全文)

时间:2017-01-23 14:4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518.4 亿元。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699.3 亿元,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257.8 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83.5 亿元,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41.4 亿元,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94.1 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42.3 亿元。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五大目标: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特殊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

——到2020 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 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到2020 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针对上述目标,文件提出了几项建设任务:

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0.97万吨/日(包含“十二五”续建12.9 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

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十三五”期间,新增收运能力44.22 万吨/日。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大中型城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运。

加大存量治理力度。“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803 个。对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提出措施。

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 万吨/日,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投放点,建立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管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

附: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31日

附: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

规划期限:2016-2020 年。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人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截至2015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5.8 万吨/日,比2010 年增加30.1 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2%,其中设市城市94.1%,县城79.0%,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仍在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的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为此,“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范围,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拓展范围。合理规划设施建设,在设市城市和县城重点布局处理设施,推动共建共享。统筹建设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覆盖到建制镇。

因地制宜,强化监管。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前规划、科学论证,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强运营管理和监督,保障处理设施安全、达标、稳定运行。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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