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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十大环境新闻

时间:2017-01-24 10:22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日前,湖南省环保厅发布2016年湖南十大环境新闻。其中“湖南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每年4亿元支持疏浚清淤”占据榜首。详情如下:

1、湖南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每年4亿元支持疏浚清淤

3月,湖南省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包括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根据省政府部署,今后两年,我省将在洞庭湖湖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大扫除”,省财政将按“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4亿元资金支持湖区疏浚清淤。“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大重点工程。

2、湖南发布重大环境案件:首例拘留公职人员的环境污染案;首例特大“跨省、部督”污染环境案

3月30日,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检查时发现其私设暗管,偷排垃圾渗滤液,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该垃圾场最终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1.86万元。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被依法免职,5名责任人被行政问责,其中两名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该案系湖南首例拘留公职人员的环境污染案。

湖南省宁乡县破获一起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特大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并由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污染环境案,查扣涉危险废物达200多吨,查明非法倾倒区域跨湖南、江西两省,涉案人员多达18人。今年3月-6月,经过历时3个月的缜密侦查,已有14人被刑拘。

3、湖南加大湘江保护与治理,发布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4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明确湘江保护与治理的第二个三年,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两手并重,“治”与“调”并举,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省委书记杜家毫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

4、湖南省环保厅首次向市州政府通报环境质量

4月,湖南省环保厅向市州政府发函,通报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情况,这是4月份相继审议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印发《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后,湖南省首次直接向市州人民政府通报环境质量情况,以后会每月通报,逐步实现环境质量通报的常态化;依据考评结果,对市州县政府分别采取专函警示、督察约谈、奖励处罚和问责等措施,这标志着湖南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迈出坚实步伐。

5、湖南启动全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督察组进驻益阳

4月,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今后,环境保护督察结果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从12月1日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为期25天的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督察。督查中,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由于使用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被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款共计251万元。

6、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开启专门化法庭“治污”模式

6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暨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与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共同为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此举标志着湖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专门化、专业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步入新的历史起点。

7、湖南省788名同志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

6月,湖南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大会,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向全省788名同志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

8、湖南省发布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9月,《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规划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突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这标志着未来五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正式制定。

9、湖南省环保厅在“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新闻发布会上回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就

10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迎接党代会建设新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一鸥在会上发布,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向好。11月,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生态强省”等五个强省奋斗目标。

10、我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12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将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作为7个试点省份之一,湖南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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