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专项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决定对入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2015年项目。2015年实施的绵竹、古蔺2个国家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二)2016年项目。2016年12月入库的11个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三)2017年及以后入库项目。对以后陆续入库项目,从入库之日起的下一个季度开始调度。
二、调度方式
(一)逐级上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调度,按要求规范填报调度表(见附表1),报市(州)环境保护局审核汇总后,由市(州)环境保护局报省厅。
(二)开展检查。省厅和市(州)环境保护局根据项目调度情况开展项目抽查、督查和现场检查。
(三)通报结果。对全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推进不力和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整改。
三、调度频次
(一)按季调度。每季度调度一次,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于每季度起始月的5日前向省厅报送上一季度项目进展情况。
(二)年度总结。对年度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推进情况、特色和亮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于次年1月5日前向省厅报送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四、其他事项
调度工作将列入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专项资金安排比例的参考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负责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于4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今年一季度项目进展情况(附表1)和联络员信息表(附表2)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土壤环境管理处 何天伟、陈晓涛。
电话:80589063
传真:805890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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