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3 15:28
来源:中国水网
整改措施:
1.鹤岗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已于2016年9月1日开始试运行,每日接受处理生活垃圾约400吨。
2.对全市6处简易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治理,从2018年起对位于市区敏感地段的向阳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存量垃圾治理;2019年,对南山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治理;2020年,对兴山区垃圾填埋场和兴安区二砖厂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治理;2021年,对东山区垃圾填埋场和兴安区四区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治理。
四十五、督察意见:肇兰新河沿途接纳大庆石化公司和肇东、青冈、兰西、松北4个县(市、区)的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和农田退水,水体污染十分严重。2015年,肇兰新河入呼兰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64毫克/升、110毫克/升,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12倍和45倍。肇东市每天有1万多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加之酒精、淀粉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导致局部水体发黑发臭。松北区肖家窝铺周边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目标:哈尔滨市:2016年底前,划定肖家窝棚区域禁养区;2017年底前,对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三场等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完成关、停、转、迁,建立健全肖家窝棚区域内散养业户的管理机制,完善强化村屯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完成肇兰新河肖家窝棚段河底淤泥及污染物清理工作。大庆市:全面完成大庆石化公司4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实现出水COD≤50mg/L、氨氮≤8mg/L的规划要求。绥化市:到2018年,点源污染排放得到大幅削减,沿岸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污水偷排及垃圾沿河倾倒现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到2020年,百姓关切的环境诉求基本得到解决,肇兰新河消除黑臭,污染程度进一步降低,基本解决对两岸居民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环境危害。
整改措施:
哈尔滨市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将肇兰新河沿岸200米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200—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限养区。限养区内严格控制新、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017年底前,对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三场等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完成关、停、转、迁,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乐业四场等现有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排放;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后仍未达标的,予以关停或转迁。
2.2017年底前完成散养密集区内畜禽粪便污水应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严格控制和规范散养行为,禁止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排水沟渠周边。实施适养区内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成比例达到75%以上。
3.推进“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提高垃圾收集覆盖率和集中处理率。推进肖家窝铺附近河道清淤工作,在部分淤积较重、对附近居民影响较明显的河段开展清淤。
大庆市整改措施:
1.加快大庆石化公司4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2017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土建;2017年5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2017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已完成改造的腈纶污水处理厂,强化日常监察和监测,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绥化市整改措施:
1.2016年12月前完成肇兰新河市区段3公里河道内污染淤泥清淤和青冈县汇入幸福排干前5公里自然沟渠清淤。
2.2017年12月前完成肇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青冈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提标扩建工程,建设排水管网18公里,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青冈县建设123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将青冈县内原散排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厂统一处理。
3.对中粮生化、中大化工、福和华星制药、龙凤玉米、长林肉业、宏熙牧业6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成日处理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成日处理50吨的焚烧灰渣填埋场。
4.肇兰新河两侧1公里范围内村屯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实施测土施肥,逐年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青冈县柞岗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肇兰新河肇东段沿岸涉及的乡镇,安排专人对肇兰新河进行管控,杜绝出现新污染。
四十六、督察意见:牡丹江市阳明区108家木材加工企业中,69家存在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企业配套的114台锅炉多为小型手烧炉,冒黑烟现象十分严重,群众举报投诉不断。
责任单位:牡丹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解决牡丹江市阳明区木业加工企业存在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烟尘污染和群众举报投诉不断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实施《阳明区木业加工企业整改方案》,将具备条件的木材加工企业从城市建成区迁入穆棱市木业园区或阳明区建材木业产业园区。
2.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对木业产业进行整合。对未按期、未按标准完成整改的企业,实施强制关停。
3.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生产锅炉进行升级改造。
四十七、督察意见:牡丹江市亿丰城市煤气有限公司两座3.3米捣固焦炉未按国家要求淘汰,长期违法生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责任单位:牡丹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关停淘汰牡丹江市亿丰城市煤气有限公司2座焦炉。
整改措施:
1.实施天燃气置换煤气工程,目前,西安、爱民等中心区域已完成置换92%以上,201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2.加强监管执法,严密管控设施运行,从严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四十八、督察意见:2013年,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7台20吨中频感应炉、1台20吨精炼炉等落后生产装备,宁安市政府不仅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且向企业提供排污费减免、水资源费优惠等政策。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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