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3 15:54
来源:环保部
2. 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依托各级党校、“三学院两基地”等教育阵地和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主体班次的必修课程,通过高级研讨班、专题培训班和实地调研、实践锻炼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维方式。
3. 将中央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和重要文件中,引导全省各级各部门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4. 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责任领导:孔昌生,穆为民,朱焕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主要通过省委、省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不多。经核查有关记录,2013年至2015年,省委召开常委会100次,研究议题456个,环境保护议题2个;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79次,研究议题348个,环境保护议题10个。
整改目标:省委、省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 省委常委会将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纳入省委季度重点工作及要事预安排,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省政府常务会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确定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重大专项工作等事项,纳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长议事会议题。
责任领导:穆为民,朱焕然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委、省政府虽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工作方案,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贯彻落实不力,导致许多工作任务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切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环保工作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 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5个党委部门、38个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相关文件,将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 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7月份以来,各地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部分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单位和空气污染指数不降反升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对重点治理任务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
3. 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目标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生态破坏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穆为民,朱焕然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五)随机抽查鹤壁、濮阳两市,近年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也很少见。
整改目标:建立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
1. 各地党委至少每季度、政府至少每月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2. 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开议事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环保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3. 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和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2015年,在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但省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整改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
整改措施:
1. 针对2015年度市县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在今后考核评价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措施。
2. 修改《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加大节能环保类指标权重或实施“一票否决”制,推动市县考核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领导:翁杰明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人:刘伟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环境保护厅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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