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5 10:01
来源:四川省政府网
百日攻坚行动办理环境处罚案件1751件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不矛盾。
截至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经实施两年有余。新《环保法》不仅有四个配套办法为其装上“牙齿”,“按日连续计罚”更是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罚无上限”。
《公报》提到,2016年1-12月,四川完成“双随机”任务12625件,提交执法记录16614份,录入行政处罚案件720件。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51件,处罚金额8932余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0件。
未来,重点排污企业还将被纳入环境信用管控,用环境信用手段倒逼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制融资贷款、取消出口退税、不予财政支持、限制政府采购等约束措施。2017年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达到1000家。
严格环境准入清理违法违规项目近6万个
《公报》提到,2016年,全省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7450个,完成整顿49333个,完成率为85.87%。
在未来,为推动污染物排放水平持续下降,四川将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具体而言,今年,将对个别地区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屡教不改、执法明显偏软且环境质量不升反降的,实行区域限批。通过这种手段,迫使地方政府进一步堵住增量,消化存量,优化结构,改善质量。针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将建立区域环评会商制度,坚决规范和取缔小水电建设。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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