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6 10:0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取消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2.造价员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
4.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发票;
5.财务审计报告。
简化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
1.股东出资协议;
2.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3.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专职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人事存档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发票;
6.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编辑:洪翩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