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09 14:09
来源:环保部
4.1.3噪声
简述主要噪声来源、类别、治理措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台数、位置、运行方式及治理措施(如隔声、消声、减震、设备选型、设置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噪声治理设施图片。
4.1.4固(液)体废物
简述或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情况,危险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委托单位资质,危废转移联单情况等。
若涉及固(液)体废物贮存场(如灰场、赤泥库等)的,还应简述贮存场地理位置、与厂区的距离、类型(山谷型或平原型)、贮存方式、设计规模与使用年限、输送方式、输送距离、场区集水及排水系统、场区防渗系统、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周边是环境敏感点情况等。
附相关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敏感点图片。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切换方式,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
4.2.2在线监测装置
简述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等。
4.2.3其他设施
“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简述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环保投资额及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百分率,列表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绿化、其他等说明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
简述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及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附项目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摘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要求、其他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的,也要摘录变动环评报告的相关要求。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原文抄录环保部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批复的,也要抄录变动环评批复的意见。
6验收执行标准
按环境要素分别以表格形式列出验收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名称、标准号、标准等级和限值,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与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名称、文号,以及其他执行标准的标准来源、标准限值等。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水
列表给出废水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雨水排口也应设点监测(有水则测),附废水(包括雨水)监测点位布置图。
7.1.2废气
7.1.2.1有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废气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涉及等效排气筒的还应附各排气筒相对位置图。
7.1.2.2无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图。无组织排放监测时,同时测试并记录各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
7.1.3厂界噪声监测
列表给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厂界监测点位布置图。
7.1.4固(液)体废物监测
简述固(液)体废物监测点位设置依据,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采样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7.2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的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以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涉及如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土壤质量等的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简述环境敏感点与本项目的关系,说明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或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的选取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监测点位经纬度、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监测点位布置图(图中标注噪声敏感点与本项目噪声源及厂界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表水或海水监测断面(点)与废水排放口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下水、土壤与污染源相对位置与距离)。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8.1监测分析方法
按环境要素说明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
8.2监测仪器
按照监测因子给出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自校准或检定校准或计量检定情况。
8.3人员资质
简述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资质或能力情况。
8.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8.5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8.6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附噪声仪器校验表。
8.7固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