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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

时间:2017-12-13 14:44

来源:广州市环保局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环保局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规划指出: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文如下: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穗环〔2017〕1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农业局、城管委、安全监督局、城市更新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詹恒飞,联系电话:83203172)

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前言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强调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以下简称《市工作方案》)也明确指出我市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为了贯彻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本规划从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未利用地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任务措施,实施部门联动,加强土壤保护与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广州市土壤环境持续向好。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基础形势

近年来,广州市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农用地方面,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花都、白云、番禺等区选取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菜地)开展了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建设用地方面,基本建立环境保护、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及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相关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我市部分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其中镉、铅、汞等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工业污染物、农业源污染等尚未阻断隔离,经济适用的土壤治理修复技术较为缺乏,农产品安全隐患难以消除。另一方面,广州市关闭搬迁企业数量多,仅是“退二进三”企业就有300多家,这些企业地块呈“斑块式”分散于城市中心,土壤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第二条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全面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现有污染源排放,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确保土壤质量持续向好。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紧扣国家政策,落实省级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立足已开展的土壤环境调查,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目标和规划措施,切实完成国家及全省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广州土壤污染防治的特色之路。

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重点是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源头,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分期有序推进,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推进情况,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区域,建立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分类别、分阶段有序推进,分期实施,使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步入科学、合理、有序的轨道。

加强部门联动,实行严格监管。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城市更新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现部门联动,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广州市全市域,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2017年-2020年。

第五条 目标指标

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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