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7 11:16
来源:环保部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27日向吉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高广滨副书记主持,焦焕成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巴音朝鲁书记作表态发言,黄润秋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吉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吉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三大板块”建设。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审议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等多项改革文件。启动实施河长制,初步实现条条江河有人抓有人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33件、起诉案件94件,加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依法保护和管理。
加快推进吉林省西部河湖连通工程和退耕还湿、还草、还林工程,恢复和改善自然湿地12万公顷,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积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实施中部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通过“减化肥、减农药、控水”防治面源污染,加强水土保持,控制黑土层流失。
开展“长吉平+1”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建立区域联防联控、省市协调联动机制。2016年,吉林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0.5%和21.8%,长吉平三市PM10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7.1%、29.6%、25.2%。实施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长春市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以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9万吨/日。
吉林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06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办结7968件,其中责令整改3568家,立案处罚772家,罚款2248万元;立案侦查81件,拘留50人;约谈614人,问责1324人。
督察指出,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的问题并存,生态环境保护仍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突出短板,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全省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在工作中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推进环境保护方面讲得多、做得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考核问责流于形式,2014年以来,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不合格、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市,未按规定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导致一些重要措施落实不力。地方立法存在“放水”问题,2012年3月颁布实施的《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砂等排放污染物的活动开口子,全省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问题突出。
长白山国际滑雪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要求擅自建设两座高尔夫球场和93栋别墅,并长期违规运营。2011年国家对违法违规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清理整治以来,吉林省不仅未按要求对该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清理整治,反而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称该项目已经停止建设并拆除了相关设施,明显与事实不符。2017年6月中国高尔夫球巡回赛在该球场举办期间,吉林省仍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称该高尔夫球场已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关设施,停止了各种形式的高尔夫球场宣传和营销。
一些部门环保履责不严不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把关不严,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仅占10%左右,不符合国家铸造用生铁企业标准,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先后于2012年、2015年两次将该企业上报为铸造用生铁企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复核,导致该企业两座低于400立方米的炼铁高炉和一条热轧窄带钢生产线等落后产能未能按期淘汰。全省55个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有30个未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际不到60%,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但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却统计上报为84.7%,以数字掩盖问题。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在13个自然保护区内延续和审批金矿、铜矿等探矿权22处,采矿权8处。此外,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不到位,2017年春秋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偏松偏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省环境保护厅未办理一起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仅对两起环境违法案件作出一般性罚款处理,罚款总额13万元。全省毁草毁湿毁林问题时有发生,为此,2013年以来畜牧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各类破坏草原的涉刑事案件221起,截至督察时仅有93起办结,力度明显不够。
二是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2014年以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持续加重,2014年至2016年,Ⅰ-Ⅲ类断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劣Ⅴ类断面比例由11%上升到56%;2017年上半年,辽河流域9个国控断面除辽河源断面外,均为劣Ⅴ类,水质持续恶化。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截至督察时,列入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67个治理项目仅完成28个,其中中央资金支持的22个项目仅完成9个。辽源市半截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没有实施,中央财政补助的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四平、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长期未建,每天约7万吨污水直排;204个规模化养殖场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每年有930多万吨畜禽粪污未经处理,严重污染环境。
伊通河、饮马河流经长春市后,水质由Ⅲ类下降为劣Ⅴ类,成为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支流。长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每天12.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伊通河;全市1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仍有7个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每天约3万吨污水排入伊通河、饮马河。长春市建成区内有75处黑臭水体,截至督察时尚无一处完成整治。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