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3 16:37
来源:四川省政府
5.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对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最新政策要求,重点审查企业环境行为和安全生产等情况,切实发挥绿色信贷的引导作用,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环境和社会风险。
6.强化信息披露。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绿色信贷战略和信贷政策,充分披露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对涉及重大环境与社会风险影响的项目,要根据法律法规披露相关信息,接受市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必要时可通过聘请独立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活动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审计。
(二)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
1.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与再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融资,以及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推动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在土地保护、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促进省内上市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实现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效融合与良性互动。
2.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相关产品。加强工作沟通与政策协调,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绿色公司债券“即报即审”政策,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支持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的绿色项目利用永续票据、可续期债券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绿色债券透明度。推动评级机构提升绿色债券评级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参考。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过程中将绿色债券发行人的绿色信用记录纳入其信用风险考量,并在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专项披露。支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ABS)、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建立健全绿色项目企业融资便捷机制,提升市场对绿色项目的融资功能。
3.积极开发绿色投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改进技术手段和业务途径,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围绕绿色发展,开发绿色投资产品,满足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鼓励私募基金投向政策支持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培育绿色投资文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绿色项目。鼓励机构投资者提升对所投资资产涉及的环境风险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
4.探索实施绿色项目评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属于绿色项目,鼓励融资主体提交由独立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开展绿色评估认证业务的评估认证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建立健全评估认证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依法规范开展绿色项目评估认证工作。
(三)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1.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碳基金。鼓励各地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接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结构化融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碳基金。
2.鼓励多元化融资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绿色项目投入;推动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
(四)积极发展绿色保险。
1.健全绿色保险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办法,重点选择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将保险费高低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奖优罚劣,借助市场价格杠杆,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完善保险机制与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环境保护税收取等配套政策。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指导保险机构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降低对环境的损害程度。
2.支持开发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不同行业和区域环境风险类型与特点,积极开发符合市场需求、能有效保障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确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有效发挥。探索建立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技术装备保险、低碳环境保护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牧业灾害保险。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3.推动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环境风险监督,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推动企业开展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强理赔工作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对案情复杂或损失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建立预付赔款制度。
(五)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1.加快建设西部碳交易中心。结合区域优势,积极融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加快建设西部碳交易中心和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开展碳排放权配额、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业务,借助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的辐射功能,将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打造成为中国西部地区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核心市场和首选平台。重点推进与西部各省(区、市)的合作,推动实施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战略性增资扩股,以股权为纽带、以业务为核心,形成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支持的格局,拓展市场覆盖面。
2.深入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设计,推动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做好用能权交易规则及交易流程设计,加强交易信息披露、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制度建设,加快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开发,务实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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