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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8-02-28 10:04

来源: 安康环保

制定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汉中、安康、商洛市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组织开展了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锰渣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摸底排查,编制了堆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推行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废弃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利用。2017年全省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0.02%,农药使用量实现了零增长目标,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西安市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在10个承担地膜覆盖项目的县区探索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回收率达到60%。制定《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全省畜禽年产粪污综合利用率达60%。加强了农用灌溉水水质监测管理,经分析汇总灌溉的水质监测数据,没有发生灌溉水质不达标的情况。

六、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序实施

按照《陕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年-2020年)》,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征集和储备土壤污染防治项目61个,其中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项目38个。省财政下达资金2.1亿元,支撑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示范项目24个;编制完成《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建设方案》《潼关县有色行业综合整治方案》(2017年-2020年)以及《潼关县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省环保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形式内容。也希望通过大家的持续关注和辛勤劳动,加大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搭建社会监督、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的平台,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全省的土壤环境安全。

谢谢大家!

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张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西安晚报记者:

我是西安晚报记者。今天资料中提到西安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6农药生产车间为污染地块。这个车间在哪里,污染情况是什么,有什么整治措施?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西段两侧,阿房路以东,汉城南路规划路以北。受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原西安化工厂666车间区域附近,通过初步确定污染场地范围,其受污染面积约为486m2(污染场地地理位置为:北纬34°15′5″~34°15′7″,东经108°51′20″~108°51′24″)。主要污染物为六氯苯(CCl6)、六六六(C6H6Cl6)和多氯联苯,通过土壤污染指数计算和分级结果判断表明,该污染场地土壤属于重度污染。目前西安市环保部门已对该污染地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加强了对该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该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已对污染区域采取隔断管控措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在详查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

陕西日报记者:

我是陕西日报记者。全省污染耕地现状目前如何?具体的治理情况怎样?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目前全省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进行,按照国家的安排,今年底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详查结果国家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和农业部组织了一次详查,根据国家目前已公布的调查数据,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各省的具体数据国家没有公布。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我省的土壤污染状况要比全国总的情况好一些。全省土壤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陕南地区铅锌矿区尾矿库以及冶炼废渣、宝鸡凤县和凤翔县铅锌开采及冶炼、潼关县黄金采选、渭南市钼矿采选等造成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关中地区粮农生产带来的化肥农药以及畜禽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和陕北地区油气开采带来的油泥污染等。

受污染土壤带来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耕地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二是危害人居环境安全,三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2017年9月25日,环保部和农业部于联合发布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对两个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去年,省农业厅也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全省污染耕地的治理,一是积极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了《陕西省耕地安全利用2017年度工作方案》,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与修复地域及面积进行了明确。二是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启动了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构调整和退耕还草、治理与修复工作。我省周至、武功、凤翔、岐山、富平5个产粮(油)大县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三是为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全省推行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利用以及推进,以及制定《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西部网记者:

我是西部网记者。文中提到在13个矿产开发利用县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一年来这部分的工作执行如何?对土壤污染防治起到哪些作用?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陕政发〔2017〕54号)公告正式发布后,我厅随即在全省环保系统转发了这个文件,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的通知》(陕环固函〔2017〕308号),要求各地遵照执行。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实施,法律上的惯用做法是按照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区别对待。我省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区)对于新建企业(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求从标准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对于现有企业(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给予了约两年的过渡期,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目的是给这部分企业预留必要的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的时间。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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